罗平彝族婚丧习俗(4)

倦容

(三)、独特的马文化

彝族祖先来源于中国西北地区,长期的迁徙与游牧生活总是离不开马,从而形成独特的马文化。罗平彝族地处云贵高原,高寒山区,地形以山地地形为主。人们的生产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山地耕作为主,靠山吃山,经济也比较落后。放牧和狩猎成为其主要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了一套适应自然环境的生活方式,马是他们必不可少的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在婚俗迎娶中,人们往往选用马作为自己的首先之物,随着岁月的流逝,结婚骑马成为彝族结婚礼仪中的一部分。这也就使他们形成自古就有养马、骑马和使用马的传统。另外,在许多彝族聚居区,每年的火把节都要举行赛马活动,场面非常热闹。罗平彝族人对养马的崇尚也反映出他们生活的贫困、生产力的底下。因为生产工具在从某种程度上是决定生产力水平的。

(四)、浓郁的祖先崇拜

祭祀祖灵是彝族祖先崇拜的一个主要内容。人们认为父母的灵魂在阴间会受苦难而变得邪恶,而对生者造成危害,为使他们能够不受苦难之磨而保护和赐福于子孙后代,不致变成野鬼来“克人”,其子孙总是怀着敬羡的心情,时常要对他们进行各种各样的祭祀。一般来说,祭祀可分为平日祭祀,节日祭祀和超度祭祀三种。

平日祭祀的表现是时常在祖先灵位前供祭食物,凡食酒肉,皆需先行祭奠,将酒洒在锅村及火塘上并绕三圈,而后将剩下的酒供于灵牌之前,稍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取来食用。

节日祭祀意在祈求和欢宴祖先,与之共享节日之乐。以祈祖先保佑六畜兴旺,庄稼丰收。《罗平州志》说:“祭以十二日十三日为期,植松树于门外,布松叶于屋顶,割鸡烧猪,修以醴酒,陈列地上,诵表经向罗拜焉”。火把节亦是一个重要的祭祖节。“六月二十四杀牲祭祖。夜以高竿缚火炬,以暗占岁亩丰。”祭献方法与过年旦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除宰牛羊之外,一些彝区还要采新荞,兴做荞粑、米饭供祭,以感谢祖先给子孙带来的新收获。罗平彝族古籍《神通大书》共30万字,不少内容都是追思祖先功德的经文及祈求祖先保佑的祷告,而且认为每一位彝族人死亡都须经过“指路”回到祖先身边。

祖先崇拜在罗平婚恋习俗中也表现出彝族对祖先的崇拜和对虎图腾两种特性。祖先崇拜在婚恋习俗中则表现为在“献酒”等环节,男方对女方祖宗的祭拜,在拜堂时,女方对男方家堂的祭拜。虎图腾对彝族文化心理有很深的影响,彝族人喜爱黑红黄三色都与虎皮纹饰有关,罗平彝族孩子降生后的衣着永远是虎头帽、虎头肚兜和虎头鞋。妇女的围腰上常纹着四方八虎图,老人则喜爱穿白方虎头鞋。罗平的“罗”就是老虎之意!彝族人对祖先崇拜就是虎图腾,虎就是祖先。

(五)、独特的性格特征

罗平彝族在性格上也具备所有彝族的共性——团结友善、热情好客、吃苦耐劳、勤劳朴实、开朗大方。

在彝族的婚俗中,只要一家办事,全村都齐心协力帮忙,这不仅反映出罗平彝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且反映出罗平彝族的团结、友善。在献酒认亲礼仪跪拜女方亲人,拜堂跪拜男方亲人则反映出彝族社会道德中的重孝道,尊长者的礼俗。

绣花、缝衣、做鞋子是一个彝家妇女必备的才能,一家人的穿着是衡量一个妇女是否聪明能干的标志。为了掌握全套织绣工艺,彝家妇女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和泪水,才练就了这套好手艺。当你走进彝家山寨,就可以看到色彩纷呈的彝族服饰。这些特色明显的彝族服饰描龙绣凤,巧夺天工。一套完整的结婚礼服,要耗废姑娘的大量心血,少则一年半载,多则数年才能做好。这也反映出彝族妇女吃苦耐劳、勤劳朴实的独特性格。

婚期的前夜,新娘所居村寨的未婚女青年齐聚新娘房中,吟唱喜庆的歌谣以示祝贺。“ 摸箱柜”、“ 抹花脸”等环节都由女性来完成,这也可以看出彝族妇女开朗、大方。

(六)、森严的等级内婚制度

解放以前,在罗平彝族的传统婚俗有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即黑彝不准与干彝、白彝通婚,干彝也不准与白彝通婚,姑舅表通婚优先。在土司统治区的人的眼里,“纳”(黑彝)地方的人野蛮,不开化,是不好的,和汉语所说的“生蛮”相吻合;而自己是开化的,靠近政府的,是好的,故强调白。而在“纳”地方的人的眼里,自己是正宗的彝族,是彝族中的贵族阶级,保留了彝族的传统,不屈服于政府势力,不想一味效仿汉族,而白彝是彝族中的平民,自然不能和黑彝人婚配。

这说明在彝族的内部等级制度很严,同时彝族内部不同族群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发展程度以及受汉文化影响上是不一样的,白彝经济发达、思想开明,受汉文化影响较大,而黑彝经济落后、思想保守,不太接受汉文化。

今天,在罗平地区,虽有部分陈规陋习、愚腐观念尚还一时不能完全消亡,但大多数青年毕竟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婚姻幸福。尤其在城镇,彝族青年在自己的终身大事上,已不再俯首听命于父母和家族,个人心中有了择偶的标准和对象,这可以说是彝族青年意识的初步觉醒和对理想婚姻的渴望追求。这有限的自主选择,比起以前的忍气吞声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比起50年代初老一辈城镇彝族所要顶住的压力也要轻松得多。目前在农村,绝大多数青年男女婚姻自主的实现仍然是很难的和有限的,只有当血统和门第令家族支持和父母满意时,子女的自主选择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否则很难实现缔结婚姻。因此,当前在农村中,尽管婚姻的权利是父母和子女双方的,尽管多数人在父母和传统的压力下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拥有选择配偶的权利,但毕竟己有一些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顽强地反抗不如意的包办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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