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彝族婚丧习俗(5)
倦容
三、罗平彝族婚恋习俗的变化发展及意义
“中国民俗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应中华民族的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在中国独特的自然与文化环境中积淀”。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相互杂居,彼此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从而形成了婚俗上的某些共同性,也由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民族特点,婚俗文化也呈现出不同的风采。
今天,随着国家从政治、经济和法律上保障年轻人恋爱婚姻自由制度的更加完善,有些婚俗已经逐步淘汰。如以前提亲,由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而现在已基本淘汰了这种落后的婚俗,罗平彝族青年大多用自由恋爱的方式来选择自己的配偶,如利用对山歌,跳舞等机会来谈情说爱。而且,配偶的选择也不再限制在本民族内了。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彝族缔结婚姻遵守国家颁布的《婚姻法》,对一些旧的风俗有所改进。这反映出,罗平彝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融合,一些旧的婚恋习俗也随之淘汰,他们的素质有了提高。
罗平彝族的婚恋习俗,反映出罗平独特的民族文化特征,同时也存在着彝族人的一些消极的文化心理和落后的观念,也反映出了这个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其它民族的融合,吸取了其它民族的一些优秀的文化传统,本民族的一些落后的思想观念逐步淘汰。但相信,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一些优秀的文化传统在与时俱进,一些落后的习俗,观念也会被社会抛弃的。
罗平彝族的婚恋习俗的发展变化既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又有利于他们自身与时俱进,与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互通互融,更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