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
离不开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大多数孩子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家庭教育的缺失。政府制定了一些补助政策帮助留守儿童。那么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下面和吱客安全网关注下吧。
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发展,多数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子女则留在家中,大多数孩子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地区学校条件的限制,政府帮扶政策制定的滞后等因素,导致这些留守儿童与那些非留守儿童在身体、学习、心理等方面有差异。那么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下面和吱客网关注下吧。
甘肃省民政厅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意见稿》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职工培训、法治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
到2020年我省留守现象要明显减少
《意见稿》提出我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人身安全有效保障、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外出务工时不得让未满16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意见稿》规定,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外出务工人员要经常回家探望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监护人沟通联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建立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村(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
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
《意见稿》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宣传、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些人问: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监护人如不称职相关部门要干预
《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要督促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村(社区)要定期进行家庭监护走访,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指导帮助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妥善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无人过问或无人照看的情况。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乡镇(街道)、村(居)、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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