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一带的丧葬习俗(4)
春景氏
大殓 火化后将骨灰盒停放正厅,谓之大殓,又称入殓。通常在死后第三天前往殡仪馆火化,有的地方则视季节而定。大殓前,要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等。即入殓前要设供案,上供5碗荤素菜肴,只能是单数,由丧眷先祭拜,继而由亲友轮流祭拜。大殓前,不少地方有“放手尾钱”习俗。主事在放手尾钱财时,口中念吉词云:“米斗响,有钱千万来买田;放手尾,子孙得家伙(家产)。”或念道:“放手尾钱,子孙富贵万万年。”孝眷视手尾钱极为珍重,出殡时手上系以手尾钱(孝男用白带,孝女用青带)送葬。男性用的骨灰盒写“福”,女性用的写“寿”,贴上红纸或披上红布。此后,不能随意移动,更不能打开。火化前,许多地方流行“巡棺”习俗,即孝眷按亲属排列,手持冥香和纸钱,绕棺数圈,瞻仰遗容。绕棺多是先逆时针绕三圈,再顺时针绕三圈。
出殡 长子或者继承遗承产业人手持哭丧棒,肩扛盈盈坊(柳树),哭丧一直送亡灵到坟地。一般出村不再哭泣。
路祭 起灵后 ,在十字路口祭奠亡灵的习俗,一般由女婿或者外甥、孙子等亡灵生前亲人作24拜或者花9拜等,主要目的是让亡灵的子女多哭一会,表示对亡灵的怀念之情。
祭奠日一般是短五七长百日,有几个儿子,五七就提前几天,百日就推迟几天。但是还要看祭奠那天是否宜祭祀。
丧事费用 一般主办丧事费用由儿子负担,纸扎和响器费用由出嫁女负担,无出嫁女则全部由丧家自负。此俗在明代即已流行,明代谢肇淛云:“闽俗于初属纩之时,有女适人者,则婿家延巫,置灯轮转之,男女环绕号哭,谓之药师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