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大婚礼仪
骊颖
皇帝的婚礼是国家盛典,属于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中的嘉礼,为与臣庶婚礼区别而称大婚。其实,并非一个朝代的每个皇帝都举行大婚典礼,只有幼年即位的皇帝才能享此殊荣,而成年后才坐上宝座的皇帝,就只有象征性地补行一个仪式而已。清代入关后的10位皇帝中,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5位皇帝即位前即已成婚,末代皇帝溥仪的婚礼是在清朝被推翻后举行的,因而在紫禁城中举行过大婚的皇帝仅有幼年登基的顺治、康熙、同治、光绪4位。
历来研究皇帝大婚礼仪者,都要追溯其礼仪渊源,但往往仅援引《仪礼·士婚礼》。《仪礼·士婚礼》记载,自周代以来的婚礼主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古称婚礼中的“六礼”,但这主要是对士人婚礼部分程序的总结,从士人而上推到皇帝,自然会比“六礼”复杂许多。具体到清代皇帝大婚,按进行时间归纳,则可分为婚前礼、婚成礼、婚后礼。
清代皇帝的婚前礼,由传统的“六礼”减为纳采与大征(纳征)两种礼节。纳采礼本为男家遣媒妁前往女家求婚,获女家同意之后,再正式遣一使者到女家致以薄礼,以为求婚之成。清代皇帝大婚,皇后的选择是通过选秀女的形式,并不存在像民间的订婚礼程序,只是皇家为表明尊崇古礼,举行纳采礼。
历代纳采礼,男家向女家所致礼物,既有实用之物,又有象征之物。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礼物为配有鞍辔的文马四匹、甲胄十副、缎百匹、布二百匹,顺治朝还包括金茶筒(喝奶茶用的茶壶,民间也称为多穆壶)1个、银盆2个。
清朝统治者以骑射与尚武为立国根本,所以在纳采礼物中把马匹、甲胄列入其中,并且占有首要的位置。纳采礼之后举行纳采宴。清代皇帝大婚的纳采宴的承办,改变了主宾关系,并不是由皇后父母设宴款待皇帝派出的使者,而是皇帝要派大臣代表他,赐宴皇后父母。
清代皇帝大婚纳采礼之后行大征礼,即古代的“纳征”礼。征即证、成之义,又称纳币。《礼记·杂记疏》记有:“纳币,以物言也;纳征,以义言也。”之所以称为“大征”,表明其礼物之规模宏大。按《大清会典》记载为:黄金二百两、白银万两、金茶筒一、银茶筒二、银盆二、缎千匹、文马二十匹、闲马四十匹、驮甲二十副。另有赐后父后母黄金百两、银五千两、金茶筒一具、银茶筒一具、银盆一具、缎五百匹、布千匹……
婚成礼是皇帝大婚的高潮,只有经过这一礼仪,双方才可以确立夫妇之关系,其程序包括册立奉迎礼、合卺礼,并且尚有坐帐礼、跨火盆与马鞍的习俗。与臣庶婚礼最大的不同,是臣庶在举行婚前礼以后,须由新郎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所以称此为“亲迎礼”;而贵为天子的皇帝,绝对不可能屈尊前去迎接,必须派遣使节先到皇后府邸对皇后进行册立,然后再把皇后迎入宫中,因而称“奉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