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风俗(3)
沛蓝
菲律宾婚姻
菲律宾各个民族的传统婚姻习俗差异很大。一般菲律宾人多半是自由恋爱结婚。在广大农村则流行男青年弹吉他用歌声向他所倾心的姑娘求爱。在恋爱中,男子多赠女方以化妆品、水果、花束等,花的颜色则以白色和桃色为佳,茶色和红色乃属禁忌之色。结婚仪式均在教堂中举行。菲律宾穆斯林的婚姻由父母决定。男方须通过媒人向女方家庭提出求婚,并交付聘金。婚礼仪式由伊斯兰阿訇主持,并举行盛大宴会款待客人。菲律宾实行早婚制,少女十二三岁便被视为已达结婚年龄。
土著人的婚俗多种多样。居住在北吕宋高山地区的伊戈罗特人的婚姻主要有两种方式,父母主婚或自由试婚。一般来说,较富裕的家庭,为了使自己家庭的财产、地位不致旁落,在儿女幼时即由双方父母作主订婚。到了十四五岁时,便正式成婚,如果婚后一方表示不满意,只要女方尚未受孕,便随时可以分开,男女另找对象。不能生育的,也随时可以分开。由于这些民族认为结婚的最大目的就是生儿育女,因此,在青年男女正式结婚前,接连试婚好几次的现象屡见不鲜。巴交人允许多偶婚,堂兄弟姐妹则禁止通婚,如具有后一种关系的人要结婚,必须作一些“预防”措施和仪式,如将一些贵重物品丢入海中等。矮黑人的男子求婚,必须以弓箭射女子在远处安置的竹筒,如果没有射中,说明男子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就难以达到求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