厝柩
旧时杭俗通行“厝柩”,就是将死者棺木停放一至三年后才下葬。清末城区厝柩之所,清波门外有叠叠山庄,钱塘门外有迎晖山庄,民国时以凤山门的南山会馆,专门停放灵柩。
其他,杭城有不少同乡会馆,亦专门为各地外乡人客死杭州而厝柩的,以便外乡人扶柩归葬家乡。郊区农村都将死者棺木,停放在自己菜地竹园或山上,简单的盖以茅草、稻草,讲究的四周砌以砖墙,盖以灰瓦,好似小房屋一座。天长日久, 日晒雨淋,污水四溢,极不卫生。此俗民国时即有法令制止,但令行不止。
解放后,在50年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时厝柩始移葬深埋。以后普遍推行火葬,无此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