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 子女三年不顺”的来源

忆琴氏

“父母去世 子女三年不顺”的来源

民俗上说,父母去世后,儿女们三年内没好事,真的是这么回事吗?又为什么呢?”

看《礼记》“三年问”授予的孝敬理念

中国传统文化渊源流长,勤劳智慧善良的祖先,严格的遵循着父母去世之后的丧礼。

于是,代代相传,便慢慢的有了父母去世三年内没有好事的定论了。以至于传着传着,随着丧礼的变淡,就认为是迷信了,就感觉荒唐了。是呀,父母去世了,怎么可能三年里就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呢?

所以至今,父母亲去世之后,就不免的劝到听到做到,这三年里,咱们一定要注意,别真的有不好的事发生。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要证明这个问题,就要掀开史书《礼记》里边的“三年问”描述的: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用白话文译一下,天地间所有的生物中,凡有血气的动物就有感觉,凡有感觉的动物就没有不爱它的同类的。就说大的鸟兽吧,如果他失去了同伴,即便是过去了一个月或一个季节,也一定会回来巡视,从自己曾经栖息的地方经过时,就会盘旋鸣号,徘徊良久才肯离去。小的像燕子、麻雀,失掉同伴也会啾啾片刻才会离去。有血气的动物,最有感情的当然是人了,人对自己双亲的怀念是终生的。

能按照那些邪恶人的做法吗?那些人早上死了父母,晚上便忘得一干二净。如果对他们放任不管,那岂不是连鸟兽也不如了,这样的人在一起过群居生活怎么能不发生混乱呢?能依从道德修养好的君子们做法吗?三年的期丧,二十五个月就结束了,就像骏马过一条小溪一样快。如果丧期依照他们的哀思情绪而定,那就杳杳无期了。所以,先王便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予以折中,制订了一个期限,大家共同遵守,成为制度,到时候就可以除丧了。

孔子说,孩子生下三年以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去世,孩子为之服丧三年,这也是普天之下通行的丧礼。

再接着翻开史书《弟子规》,请看,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辩,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

这还因为哺乳期是二十七个月,加上十月怀胎,正好是三十七个月。所以,要守孝三年,有工作的要辞职。所以,有了名言,自古忠孝难两全。三年内只许守孝,其它的事免了,那还有什么好事可言。并且,要经常的哭泣,要在墓地处歇息,睡在草苫上,用土块当枕头,不能吃肉喝酒,只能食稀粥等等哀思表示吧。

孟子怎么要求滕文公的

古代大孝子,滕小国国君滕文公。滕定公去世,滕文公让然友去请教孟子,孟子让滕文公守孝三年,向人们告示,以善治国的决心和具体行动。

所以说,据文案记载,父母去世后,三年内没有好事,是产生于孔孟时期的儒家,而流传至今。

哀伤心理

对于哀伤,没有确定恢复的时限,只不过先人们定了哀期,于是,人们心中就有了尽孝三年的时间观念了。

列举身边的事例,来诠释这个人人要直面的敏感生活课题,一位妈妈,她女儿服毒自杀了。我去看望她,刚刚的开门进来,哎,一股煤气味道,我迅速来到厨房,就听见煤气呲呲的外冒。于是,我赶紧的关上阀门,打开油烟机、窗户,及时的阻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这位妈妈非常感激道,“我只想我的傻孩子了,还做着饭呢,要不然,唉。”

另一例,一位朋友的孩子,母亲因病去世一年多了,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女士像他妈妈,于是,孩子边追赶边大声道,“妈妈!......”结果,孩子被撞伤了。

由此看来,这个民俗不是迷信,而是科学。过于悲伤的心理造成了一系列行为的不顺。思念去世的亲人,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要树立正确的节哀理念,才是对父母亲最好的怀念。而化悲痛为力量,是一种最科学方式的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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