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的宗教信仰(2)
清风作别
虽然至今尼泊尔政府尚未出台专门有关宗教问题的具体条文,但在宪法上已有明确的原则规定,并在实践中予以贯彻。归纳起来,可以说尼泊尔的宗教政策有以下几点:
一、尼泊尔确立印度教为国教,维护印度教的主导地位
1962年12月16日尼泊尔政府颁布新宪法。宪法的第一编第三条国家条目规定:“尼泊尔是一个独立、不可分割和拥有主权之印度教君主国。”1这表明尼泊尔政府向世界宣布尼泊尔是一个印度教国家。其实“印度教国家”的概念和理论并非尼泊尔人所创立,而是由印度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提出。印度独立后,印度教大会的一名领导人M·S· 高尔瓦尔进一步发展了“印度教国家”的理论,鼓吹“印度教国家的家园不仅包括现代印度的国土,而且包括巴基斯坦、尼泊尔、缅甸……。”2当时尼泊尔国家的统治者拉纳家族,受“印度教国家”理论的影响,在尼泊尔强化印度教,实行印度教教派主义专政,使宗教与国家政权相混淆。在20世纪40年代,尼泊尔曾经出现印度教婆罗门利用国家政权维护印度教,乃至干预司法的事件。
事件的原由是, 1929年尼泊尔的尼瓦尔族人马特瓦· 拉兹· 佐希将创建于印度的“雅利安社”传入尼泊尔。该社反对种姓制度和婆罗门至上,提倡《吠陀》精神,认为印度教歪曲了《吠陀》。他并且主张普及教育,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雅利安社”有10条教理:“真理就是上帝(神)。《吠陀》是真知,诵读和聆听《吠陀》是最高的达磨。一切行为遵照达磨。冲破无知,增长知识。以社会的利益、人的利益为宗旨……。”“雅利安社”的教理为印度教婆罗门所不容。印度教婆罗门认为,反对婆罗门、就是反对政府当局。由于“雅利安社”的进步性,拉纳政府禁止其活动。但马特瓦·拉兹·佐希之子舒格拉·拉兹等青年坚持反对婆罗门至上,走上街头宣传改革印度教。据说当时尼泊尔的印度教主教要求拉纳政府制止“攻击”印度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