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
坚持
如今,“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需要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四个方面切入,全面地认识目前留守儿童的问题,并做好解决对策,让数量不断增加的留守儿童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
如今,“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需要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四个方面切入,全面地认识目前留守儿童的问题,并做好解决对策,让数量不断增加的留守儿童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以政府积极改革制度为起点
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首先要从政府入手,政府要积极改革户籍制度,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具体来说,其一,政府的底线是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逐步实现全部免费,从受教育机会上确保留守儿童都要有学上。其二,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政府应担负的责任。其三,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我国要逐渐改变现有的户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应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其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为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充分协作。横向上,各部门应协调一致以尽本部门应尽责任;纵向上,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应协调政策和统整资源,有效解决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不能等问题非常严重时才采取补救性措施,而应提前做好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②。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具体可以借鉴江苏省在2006年秋季尝试的给外来务工就业农民发放《义务教育证》的方法,拥有《义务教育证》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可以到城市教育部门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这样就解决了处于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城市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不至于是其子女成为留守儿童而缺少父母的关爱。
(二)以学校加强关注度为重点
由于留守儿童大部分是隔代监护,祖辈们本身文化水平低下,除了照顾孩子的生存和生活方面以外,基本上把教育这等重点问题交给了学校。由此看来,学校的教育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学校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更新教育理念要更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知识与青春期教育,特别是针对女童,学校应该加强其性安全防范意识;第二,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情况,班主任要给这些留守儿童以特殊的关爱,多接近他们,并创造一个温暖的集体生活,让留守儿童不觉得孤单,从而弥补其因亲情缺失而受到的伤害;第三,学校应开通留守儿童家长热线,方便家长及时、快捷地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孩子父母返乡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向家长深入地反映孩子的具体表现,和家长共同解决孩子的各种问题。
(三)以家庭倾注更多关注为中心
家庭是教育儿童、少年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对子女将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来说,第一,要认识到亲情对一个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所以父母要和孩子加强情感上的交流,而不是一味地只在物质上满足他们;第二,应经常与子女的任课教师、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第三,还应十分重视孩子监护人的选定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应尽可能把子女寄放在比较有文化且有一定责任感的亲朋好友处,并且多和监护人联系,以便更好地了解孩子的各种情况。
(四)以社会的大力宣传教育为辅助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仅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的力量很难彻底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介入。就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言,靠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大力关注能够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足。具体的做法是:第一,相关部门应在城市民工集中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妥善处理好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与子女教育之间轻重缓急的利弊关系,使其能够更加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第二,应该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等,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网络。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充分协调和发动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