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文化中的“语言”忌讳(3)

奇颖桑

死亡是人们最恐惧、最忌讳的了。所以“死”字是不能提及的。《礼记·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是从贵贱、尊卑方面对死事的异称,是某种等级观念的表现,然而也含有对“死”字的避忌意义,除了社会底层的百姓外,其他人均以改称避之。后世人士庶阶层也极力想要摆脱、避开“死”字的不吉阴影,士大夫阶级又称“死”为“疾终”、“溘逝”、“物故”、“厌世”、“弃养”、“捐馆舍”、“弃堂帐”、“启手足”、“迁神”、“迁化”等等;庶民百姓也把“死”称做“卒”、“没”、“下世”、“谢世”、“升天”、“老了”、“不在了”、“丢了”、“走了”等等。如今在战场上为国家和民族而战死的人,也被称做是“捐躯”、“牺牲”、“光荣了”等等。以这些满含褒义的赞词来讳避开那个“死”字。鄂温克族称老人死为“成佛了”;小孩死称“少活了”。回族忌说“死”字,要用“无常”、“殁”等代替。其他各族及各种宗教中都有许多字词是用来代替“死”字的,如果认真统计一下,恐怕不下百八十种。

关于“死”字,民间还相信不能儿戏,据清袁枚《续新齐谐》云,有谦语成谶的实例。其文说曾有两位好友,一人病剧,另一人往视,随口说道:吾辈均老,不知谁先作古人。病者拱手相让,说,还是您为先吧。当时只是习于谦让,谁知探病者果然回去后便死了。由于这一类事情,使得人们不敢在“死”事方面戏言,惟恐弄假成真。更忌讳有意以死亡事咒人。如果无意间说出“死”、“丧”等字,要做喷嚏状或连唾几口唾液,以破解之。平时与死亡、丧葬相关的事,也忌讳提及,以免引起不好的联想。比如民间忌讳说“棺材”、要说成“财(材)”、“寿材”、“寿器”等等。殡葬时棺材进门要说:“官(棺)也来,财(材)也来,财丁(材钉)两旺一齐来”等等吉语,以破不祥。

俗间又有地名犯冲的禁忌,以为某些地名有凶厄的意义,或者能够冲犯自己的本命,因而忌讳提及或者忌讳过往、居住于此地。《三国演义》中凤雏死于“落凤坡”的传说,便是基于这一俗信禁忌而形成的例证。河西林县有有“失阵村”的地名,因其名不吉,客商、军伍向不进驻,后改为“石阵村”。又有杨家营与郎垒村,毗邻相望,久不往来。皆因“杨”与“羊”谐音,“郎”与“狼”谐音,杨家营人恐与郎垒村人往来会被冲破克伤自己的本命。至今两村通婚仍有忌讳。

有些数字在民间也有吉凶的分别,因而也有宜忌。数字的单双有吉凶的感应性质,一般喜事忌单喜双,凶事忌双喜单。这是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反映。

总之,语言禁忌是建立在语言神秘感、语言魔力信仰基础上的。设若人们只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交际的工具,是一切事物的外壳形式,是人们自己创造、主宰的一套符号系统的话,那么语言的神秘感便会马上消失,语言的魔力信仰也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而语言方面的禁忌也就会自然而然地淡漠乃至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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