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石经及云居寺
独角戏
云居寺位于北京市房山西南白带山山麓,距北京城75公里处。白带山属太行山脉,海拔约500米,因山顶常有白云缭绕而得名。山中凿有石室,储藏着历代石刻佛经,故又称“石经山”。
房山石经始刻于隋朝,迄于清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以盛唐、辽、金时期所刻数量最多,分别藏于石经山九个石洞及云居寺西南的地穴中。
刻经创始人静琬(公元?—639年)为隋唐之际幽州沙门。从其发愿刻经到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去世的30多年中,从未间断。所刻经典有:《法华经》、《华严经》、《涅槃经》、《维摩经》、《胜鬘[man蛮]经》、《金刚经》、《佛遗教经》、《无量义经》、《弥勒上生经》等10余种。石刻经版的编制方法,是根据1989年在石经山雷音洞前石栏杆下出土的一方残碑铭文(唐武德八年,即公元625年刻)内容进行的。经研究,铭文是静琬刻毕《涅槃经》后的题记。其中记载《涅槃经》共刻了81石,分为六个组。按1、2、3、4、5、6组顺序排列,每组刻石数分别为17、20、18、11、12、3石。经文刻制顺序,始于第一组各石的正面,待正面刻满经文后,转向各石的背面继续刻,刻满后则转向第二组各石的正面,以至背面。依此类推,直到第六组的各石刻满为止。在房山全部石经中,采取分组并于正反面刻经的,只有静琬的石刻《涅槃经》。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刻《大方广佛华严经》时,用石177块,始刻时也将前七石划为一组,采用刻满正面再在背面续刻的方法,但从第八块石开始,不再划分组,而是以一石为单位,刻满正面后转向背面续刻,依此类推,直到最后一块石止。从刻经方法的变化,可说明《华严经》是紧接《涅槃经》之后而刻。静琬所刻经文,只是选刻了一些大乘佛教经典,并非事先编好目录然后再刊刻全部。
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静琬圆寂后,其弟子玄导及仪公、慧暹(有的称“暹公”)、玄法又相继主持刻经。玄导刻有“四部经律”,即《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四卷、《思益梵天所问经》四卷、《佛地经》一卷,另一部可能是《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刻经时间大约在唐太宗后期至高宗时期,所刻经典,可视为房山的第二批刻经。
玄导没世后,仪公继之。仪公主持刻经时间约在武周时期(公元690—704年)。这一时期所刻经石,至少有: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庞德相《金刚经》,天授三年(公元692年)刘行舆造《佛说当来变经》、《施食获五福报经》,长寿三年(公元694年)沙门正智造《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张任德造《佛说观弥勒上生兜率经》及周奭造《佛说菩萨投身饲饿虎起塔因缘经》等。这批石经可视为房山刻经的第三批。
仪公去世后,慧暹继之。慧暹主持刻造的经典,首先是先天二年(公元713年)梁践悊〔zhe哲〕刻的《心经》和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刻的《佛说恒水流树经》、《药师经》等。然后是新经堂完成后,开始刻造的以金仙公主所赠新、旧译经为底本的几部大经,如《正法念处经》、《大方等大集经》、《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其后刻有《大集经日藏分》、《大集经月藏分》等。这些可视为房山刻经的第四批。
第五批刻经,主要是指《大般若波罗蜜多经》。据云居寺有关碑铭“题记”分析,其始刻的年代为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个别的可能早到开元末年(公元741年)。有唐一代刻了500余卷(其余八九十卷为辽代补刻)。刻经包括《妙法莲华经》、唐玄宗《御注金刚般若经》、《梵网经》、《大乘流转诸有经》、《金刚三昧经》、《金光明最胜王经》等。
第六批刻经,主要是指晚唐时期的刻经。据“题记”所载,晚唐时期驻幽州的都督府长史对刻经事业均比较热心。如杨志诚于太和七年(公元833年)刻了《父母恩重经》。幽州都督史元忠于开成元年至五年(公元836—840年)前后刻经31条,计61卷。张允伸于大中八年至咸通四年(公元854—863年)刻了石经90条,几乎每条经碑都有年月题记。不过史元忠、张允伸所刻多为小碑,并前后重复,说明他们刻经尚无计划。隋唐时期刻经,均未刻千字文帙字。
辽金时期,刻经事业得到较大发展,在皇帝的亲自过问下,其规模更大。辽代一边编辑《契丹藏》与宋朝抗衡,一边又续刻石经。首先,自辽圣宗太平七年(公元1027年)开始续刻《大般若波罗蜜多经》最后部分(即五二一——六○○卷),于兴宗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完工。此后,接着续刻《大宝积经》120卷,于辽道宗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完成。至此,石经山四大部经的镌刻工作全部结束。其中成绩突出者为通理大师。他于大安九年(公元1093年)、十年(公元1094年)率门人刻经版44帙、4800片。在金代,主持刻经的有见嵩等人。
辽代刻经初期如同唐代,未用千字文编号,直至辽兴宗于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刻《大宝积经》时才有变化。即在其卷31、第二石背面、碑额位置中间,首次发现用千字文编号的“鸟”字(可能与辽道宗时开始编《契丹藏》有关),不过,在这10卷中并非每面均刻“鸟”字。据统计,《大宝积经》卷31—40经文,刻石32片,计64面,刻有“鸟”字编号者仅30面,未及半数;其后之卷41—50,刻石29片,58面,刻千字文编号“官”帙者,只23面。直到重熙十七年(公元1048年)三月,刊刻至卷51时,于第一石背面刻“人”字帙开始,才真正走向正轨,即用千字文编号了。估计当时辽兴宗编刊的《契丹藏》已付梓,可以它作为刻经底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