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竹山县民间生产和生活习俗(5)

子晨氏

2、服 饰

竹山男女服装以黑、自、蓝、灰四色为主,衣料以棉布、市布、斜纹、卡叽、灯心绒、充细呢、平光呢为主,款式无大差别。60—70年代,青年人爱穿黄色军干服,干部 常穿毛(泽东)式制服。进入80年代以后,人们的衣着、衣料品种、花色、款式日渐增多的确良、涤纶、呢绒、羽绒、乔其纱、柔姿纱等进入城乡千家万户,滑雪衫、茄克 衫、西服、连衣裙、皮大衣、皮鞋等购者踊跃,城乡无大差别。进入90年代,人们穿戴档次更高,式样更新频率高,穿着追求个性化。妇女戴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穿高档衣裙,力求时髦者遍及城乡,攀比之风日盛。

上衣 晚清、民国时期,男性成人一般穿开胸对襟与有大襟的短褂,下为大抄腰长裤。商人、医生、学者、城乡富人,冬穿长袍短褂,夏着薄长衫、衬衣。女性着长衫及膝或短衣长裤。农村衣料均为土布,染成黑、兰、青色,也有印染成兰底白花的。城镇富有者衣料为绸缎、平光呢和黑、兰市布。豪绅衣着特殊,冬毛呢、裘皮,夏季杭纺、夏布、薄纱等。

头饰 清代男子留长辫,头戴瓜皮帽、毡帽、三垮帽。辛亥革命后,男女均剪掉长辫,男性留短发或光头戴礼帽及瓜壳、工人帽。清代,女性3岁缠足留满发,5至6岁开始梳辫,小时耳垂刺眼,大时戴耳环,老年妇女梳挽发戴簪子,簪子为金、银、铜、玉、竹所制。

鞋袜 清代男性一般穿圆口布鞋和线织长筒袜,也有布袜。女性一般穿尖脚绣花鞋,富户及官家妇女穿弓底绣花鞋和线、丝长筒袜。

湖北十堰竹山县民间生产和生活习俗

3、住 房

清代,城镇居民住房普遍低矮且建筑面积小,房屋以砖木结构为主,土墙干打垒次之,草屋稀少。式样多为“四合院”,一进两重,前有大门,后为厅堂,正屋两侧为厢房,中间为天井。有的宅后加横房或两侧加围房,宅后为花园,种植花卉、果木、蔬菜。农村住房多数为“干打垒”,土木结构覆以泥瓦或石板,其次为草房,砖木结构少有。豪绅富户住房则为砖木结构,深宅大院,一进几重。

新中国成立后,贫苦农民分有住房,中等农户多数采取互相帮工的方式建造新房,居住条件逐渐得到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住房大为改观,多数弃旧换新,为求坚固壮观,改“干打垒”为砖木结构,改小窗为大窗,注重宽敞明亮,有的还安装玻璃窗,粉刷白墙,水泥铺地,卫生条件亦随之改善。少数富裕农户建造钢筋混凝土楼房,城乡差别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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