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竹山县民间生产和生活习俗(6)
子晨氏
4、婚 娶
旧时,男女婚姻由父母包办,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严格遵守门当户对的等级观念。旧礼教重男轻女,妇女须恪守“三从四德”,男子可一夫多妻,官僚富绅可买婢纳妾,一般人家收养童媳。旧礼教严格要求妇女守贞洁,寡妇不能再嫁。妇女被买卖、赠送、绑架、劫持,或为妾或为娼或为婢,苦不堪言。男子也有苦衷,城乡穷汉终身难娶。
旧时,竹山婚娶礼仪极其繁琐,有托媒提亲、合八字、定婚、纳聘、填庚、花轿迎娶等一系列串程序。这期间,男方需花大量的人力周旋,须花大量的资金买彩礼、金银首饰、高档衣料、家具,装饰新房、置办酒宴招待宾客花销更大。女方也要置办嫁妆、服饰、封红包喜钱,其费用并不亚于男方。其他婚娶形式有招赘、续弦、圆房等,礼仪程序较简单,费用开支较少。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废除了一夫多妻和包办、买卖、重婚、收童养媳等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婚礼从简,新事新办。干部职工中自由恋爱后举办新式婚礼以及旅行结婚者日益增多。50年代, 干部职工结婚费用开支甚少,只花几元至几十元钱买点糖果、烟茶招待客人,就能了事。一般群众婚娶,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增加“相亲”程序,即男女双方会面,互相交谈。“定婚过门”,由男方携带礼品,邀请介绍人偕行,同至女方认亲。临近婚期,男女同至区乡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书,然后举行婚礼仪式。婚礼时男方置办宴席,招待来宾,女方只有简单的嫁妆,人们不再为操办婚事而负债累累,疲于奔命。
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提倡移风易俗,讲究自由恋爱,婚娶仪式更加简单,男女双方的花费均甚少。自70年代末期以后,女方要彩礼,结婚讲排场、比阔气之风又开始盛行。 “过礼”要买衣料、皮鞋、手表、烟、酒、糖等物品,结婚时要大办宴席招待宾客。
80年代,婚娶讲排场之风更为盛行, “过礼”发展到硬性索要高档家具、衣料、服饰、金银首饰、缝纫机、自行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等。农村富户及城镇迎亲要用小汽车,宴请宾客多达几十席,少者花费几千元,多者达万元乃至数万元。
进入90年代,讲排场、摆阔气、赛豪华之风有增无减。
5、寿 诞
竹山素有庆贺寿诞之风,婴儿有“洗三”、“满月”、“周岁”等礼仪。中青年人庆生日,亲朋邻居送礼致贺,名曰“做生”。老年人过生日,由晚辈、亲友携礼品道贺,名曰“祝寿”,尊称老人为“寿星老”。祝寿礼品多为烟、酒、糖、糕点。一般于生日头天晚上,致贺者携礼品前往拜寿并参加宴饮,城镇习惯于生日当天中午设宴招待致贺宾客。
90年代风行生日蛋糕祝寿,标志吉祥、健康长寿。也有少数中年男女36岁生日时,邀请友人赴宴,意在祈求消灾降福,仕途坦荡,前程无量。90年代后,为亲友36岁生日致贺已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