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的丧葬风俗(6)
杏花君
圆坟、烧七、烧周年
这三种旧俗在青岛城乡各地均广为流行。土葬后的第三天,或者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谓之“圆坟”。此俗多在农村流行。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就要举行焚香烧纸祭祀,此俗谓之“烧七”。
一般从一七烧到七七,在这七个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并不一定每个七都烧,但五七是一定要烧的,俗称说:“五七三周年,不烧不周全”。建国后,青岛地区城乡均实行火化,烧七之俗依旧,只是到火化场取出骨灰盒择地“烧七”而已。
人死一年,谓之周年,这天也称为“忌日”,忌日祭祀亡灵谓之“烧周年”。胶州等地一年之内家人不得穿红着绿,过年只能贴蓝纸对联。民间特别重视烧三周年,墓祭仪式与五七基本相同,此后子女不再守孝,可以脱去孝服,恢复正常生活。至九周年对死者再进行一次祭祀。此后,不再进行特殊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