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俗卜婚禁忌(2)
若华氏
黔西北苗族,举行婚礼之日还要举行最后的卜婚仪式,即抢牛尾巴。该日,女家请几个青年人把牛牵到举行婚礼处。新郎来到时,新娘用一把快刀突然将牛尾巴砍下,新郎则立即扑向新娘抢夺牛尾巴。新娘一方的人就帮新娘守卫,不让新郎接近新娘。如果新郎在女方父母亲友到来之前把牛尾巴抢到手了,便立即举行婚礼,否则,便认为新郎无能而使婚姻告吹。这种占卜式的婚俗禁忌虽然形式野蛮一些,但实际上具有一定的选择良好素质的男性传种接代的积极意义。
以上所谈的几种婚俗,都带有占卜的性质,都是占卜决定婚姻的实例。其中也都含有着婚姻决定于“神判”的意味,正如前文所提以的,“六礼”中“问名”时,汉族、瑶族、畲族等等民族要在收到庚帖后三日内进行一些物事占卜行为一样,都是把这种“占卜吉凶,以定婚姻”的行为视作是在听取神明祖灵的意见,也就是把婚姻的决定权,交给神明祖灵来判定了。占卜得到的是吉兆,婚姻即成;占卜得到的是凶兆,则遭受忌讳,婚约随之解散。所以此类婚俗完全地或者部分地放弃了人们的自主权力,虽然有些习俗也含有某种“优胜劣汰”积极意义,但总地说来是应当改进、革新或者扬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