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婚嫁礼仪与习俗之婚后(2)
骏年君
在商洛山中的洛南县,有给新女婿抹红脸的习俗,在回门的这天,平辈妇女对新郎招待很热情,不时给他端茶送饭,趁他不注意时,几个妇女蜂拥.而上,把早已准备好的红墨水或红印泥给新女婿抹在脸上。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把新衣服抹红了,也不能翻脸生气。据说抹得越红越吉利,这叫“喜事喜到底”。但千万不能抹黑色的,否则就要遭到众人的指责,因为当地认为黑色不吉利。
在城固县的乡村里,婚后第二天,新郎新娘要邀请媒人陪同回门,吃罢酒席,新郎请岳丈到他家去赴宴,谦称“请到家里喝杯茶”,谓之“请茶”。丈人带上糕点果品去看望亲家,名为“送茶”。男家照例以酒宴招待。
接下来就是“住十”,又叫“熬十天”,也就是婚后十天,娘家接新娘回去小住几天。因新娘对婆家的生活一时还不习惯,回娘家暂住一段时间。“住十”讲究“对等”。即婚后在婆家住了几天,就在娘家也住几天。名为“住十”,却不可住满十天,一般住七至九天,民间有“住十住八,两头都发;住十住九,两头都有”之谚。
在陕北横山县则是新娘在婆家和娘家各住半月,名日“住对月”。回来后谢媒,一般是四色札,外加两套衣料。也有娘家送一对枕头,婆家送鞋的,叫做“娘家枕头婆家鞋”,意为媒人两头跑腿,跑烂了鞋子,应该得到补偿,至此,婚礼才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