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古朴的习俗
和宜君
云南彝族有许多古朴的习俗,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制。建国前,流行交错从表婚和转房制,某些地方有“不落夫家”和“抢婚”遗俗,既反映了奴隶制、封建制婚姻的特点,又保留有原始社会的残余。“不落夫家”就是指新娘婚后长住娘家,怀孕后才到夫家居住。
“抢婚” 一种是当女方不满包办婚而另自寻夫家时,夫家即刻抢婚;另一种是假抢,如男女相爱,遇到阻力,双方事先约好暗号,男家亲友设埋伏圈,女方按时借故外出劳动,到预约地点,男方亲友就出来抢婚,女方佯装呼救,女家及其邻居闻声追赶,也只凑个热闹,过后男方又请人圆场。这种风俗在佤、傣、哈尼和纳西族中都有。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中或坝子里,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