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婚嫁习俗
夏蓉子
洛阳婚嫁习俗沿袭《礼记》所定的"六礼"(问名、纳彩、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程序。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一些洛阳婚嫁习俗逐渐废弃,但洛阳婚嫁习俗的基本程序一直沿袭至今。洛阳是十三朝古都,建都史达千年之久,是数千年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所以以洛阳为中心的婚嫁习俗随社会的发展传到全国各地。洛阳的婚嫁习俗大致如下:
一、议婚
在豫西洛阳,通常为男方家人找到媒人,让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向女方家介绍男方的基本条件和经济状况。女方家感到满意后,女方父母到男方"相家",婚事大致同意后,媒人和双方家长要在男家设宴,宴席上男女两家郑重交换男女生辰八字庚贴后,举杯庆祝,永结姻亲,不可变异。
二、订婚
即古代的纳吉和纳征。男家卜的吉兆后遣媒人至女家互换婚帖。首先交换"庚贴",此外,男方还要给女方送聘礼,所赠聘礼洛阳俗称"四色礼",多为女方所用衣物及点心食品等。女方赠笔墨、文具、折扇给男方,意盼婿成才。
三、成婚
通常要经过下帖、过礼、送嫁装、迎娶等过程。
下帖。又叫"送好"。就是双方到了结婚年龄后,男方要请人择个结婚吉日(俗称"好"),再将择定的吉日(好)写在"书上",把吉日告诉给女方,让其准备婚嫁事宜。女方同意,便可接下聘书。洛阳人婚期常选择"黄道吉日"或农历的三、六、九日。
过礼。结婚前半月或十日,男方须给女方送彩礼,礼品有衣料、鞋袜、套装、化妆品、首饰及肉类、点心、面食等。
备嫁妆。准备嫁妆是女方在婚前的主要事项,历来都受到人们的重视。嫁妆的多少往往决定了新娘以后在夫家的地位。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女方,准备的嫁妆丰厚齐全,经济状况差的则由男方准备妥当后在结婚前抬往女家,结婚当日再作嫁妆抬回。也有男方出钱让女方购买等情况。
送嫁妆。在婚礼前一天或迎娶当日举行,男方在抬嫁妆前先送上肉一方、米一盘,俗称"辞娘米、离娘肉"。待嫁妆抬到男家后,押妆人将钥匙交给新郎母亲。
准备洞房。在结婚的头天晚上,男方家选定的女性给新娘铺床,并往床上撒放花生、栗子、白果、核桃、红枣等物,意为早生贵子、男女孩"花"着生。新人的被褥,男家须请儿女双全、夫妇俱在的妇女用红线缝制,被子数量均取偶数。当晚,要由男方近亲家的健康男孩儿睡在新床上,俗为"压床",意为新娘快快生个胖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