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习俗中的禁忌(6)
玉军
制煞镇邪物
民间以为,房屋位置不当(如面对巷道、山尖等,或大门面对屋顶、柱子、烟囱因而被“冲顶”)就会犯煞气。如果房屋位置和朝向不好改动,住户多将刻有“石敢当”或“泰山石敢当”的石碣嵌在墙角以镇煞气。也有在屋顶搁一“糖霜漏仔”(旧法制冰糖的陶制容器),或在屋檐上挂竹篾编成的圆框或镜,或在门楣后搁牛轭或红朱笔来“制煞”。如果大门与邻家的门正冲,则要在门内垒筑一堵影壁墙以挡邪。朱砂、桃枝、铜镜等用以驱邪镇妖。也有在房屋的顶脊上竖一块“李广将军箭”的模型瓦砖,用以镇邪。
在大门的门楣上安一个木制衔剑的狮头或木制的八卦太极图,或用木板书写“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或在门楣正中悬一面镜子或龟壳、剪刀,都是为了照妖制煞。在大厅的门上放置牛担(轭),象征兴旺有力,有事敢担当,有镇煞祈禳的含义。
招祥进财 民间以少许五谷、毛笔、铜钱、朱砂、桃枝、铜镜等物用布包裹,钉在房屋中间的脊檩上,五谷为祈求五谷丰登,毛笔为祈求子孙聪明,铜钱为祈求财源广进。在大门上挂龙眼叶或新的竹筷,或在照壁上书“对我生财”、“吉星高照”等字样,都是招吉祥之意。
漳州人在门楣上标明户主的郡望,在门框或大门上镌刻或书写郡望的对联,则是六朝时代讲究门阀的遗风。
远行序事
择日 旧时出远门,先依“皇历”择定启程日期,向祖宗和神明祷告问卜,祈求保佑行旅平安顺遂。俗谚云:“七不出,八不归,初一、十五不来往。”忌农历初一、十五出门;农历逢七日不出门,逢八日不入门。正月要过初五方能出门。
旧时,出远门之前要洗手净身,祭拜祖先神明,求得香灰,出门时随身带走,以求护身。到了外地的住处将其供奉起来,按时礼拜以保平安。为防止到异地后水土不服,从家里带少许米和少许水装在瓶中带走,到目的地后,混入客居地的水和米中,俗以为这样就能适应当地的水土,保证身体健康。也有人出门带一点米和盐,认为“盐米”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