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习俗中的禁忌(8)
玉军
路上投宿,要找店名比较吉利的客栈,不能住宿在死过人的房间,尤其忌讳住在曾有人上吊而死的房间。看见鬼影,要朝其吐口唾沫或撒泡尿。
上山、入林不得吹口哨,听到喜鹊叫是喜,可放心前行;听到乌鸦叫,要骂声“乌鸦狗(咬)”,并大口吐痰。路上遇到动物(路上鸟、路边鱼)不可捕捉,更不可食用;被鸟屎滴到身上,要拿瓦片或石头揩掉并抛向空中,口念吉利话以解晦气。看到蛇交尾要拔下一根自己的头发或扯掉衣服上一颗钮扣;遇见蛇脱壳,要立即脱下外衣,并说:“蛇老蛇脱壳,人老人归国”,才可逢凶化吉。
单个人不得下水;过桥时不得披棕蓑、戴斗笠、撑雨伞。在船上就餐,不得将盘中的鱼翻转。路上看到弃婴必须施舍财物,至少要扯一颗纽扣留下。遇到砍大树的人不得与之谈话。在路上见到生鱼,不得拾回家;拾到扎红绳、包红纸的钱币只能拿去买祭品祭神。在野外,宁宿墓地,不宿破庙……
旅行保障
漳州旧时的规矩是:在狭路上应将安全好走的一边让给妇女和老弱病残者走,空身的给挑担的让路,挑轻担的让挑重担的,挑担的让扛抬的。
行旅之人喜结伴而行,以便彼此照应。旅居他乡异国的人也常结帮,以便互相帮助,组成同乡会、宗亲会,且多有会馆。出门人在外一时生活无着,可到同乡会馆“浪帮”(投靠),暂时解决食宿问题。
旧时,出门旅行的人以及脚夫、赶车人、汽车司机等,常随身带寺庙里的香灰、符咒或进香朝圣的香袋以“避邪”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