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华人的清明节 承先礼而成其理

花海泪

南洋华人的清明节 承先礼而成其理

一、周而复始:域外重构认同的实践

《礼记·乐记》有一段影响中华节日活动与祭祀观念的说法:“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由此说来,在诸多中华传统节日中,仅有清明和冬至两个节日,渊源于计算天时历数的节气,由节气制约着民俗活动内容,具有天时对应人事的内涵,其祭祀部分尤其能体现出《礼记·祭义》所说的“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的概念。以此对比南洋热带,当地并不存在二十四节令,南洋华人在这一大片其他族群作为主流人口的土地上延续着清明节日,虽然可以通过先辈口述以及中华历朝文献,追溯祖国祖先曾经的节日记忆,但显然不可能持续天时对应人事内涵的传统清明节俗。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南洋华人普遍过清明节是个事实,南洋华人的宗亲组织与乡团会馆至今依然流行着清明时节举行集体“春祭”的习俗。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历代南洋华人陆续移民到澳洲和新西兰,其子孙后人也依然在南半球的秋天继续其清明“春祭”拜祖先习俗。

这样的清明节,发生在不以华人为主流的地方,又遇不上传统意义上的清明节气,其礼俗形态肯定不可能呈现原乡清明节那种以天时对应人事的节俗内容。因此,南洋清明节是否还能符合“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的原则,是值得关注的。

事实上,南洋清明节既然是祖籍地清明节日的延续与演变,就不可能完全脱离原乡祖辈从体会天时对应人事产生的“天人合一”思想。就人类的存在意义而言,天时与人事的对应关系,不会仅仅是生理实存的现象,而必须提炼到精神层面的阐释,才能显现人类存在的价值意义。在儒家的立场,一旦现象的认识能够提升为道理论述体系,如《易·系辞上》说的“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而圣人象之”,天人关系就必然会确定在《礼记·礼运》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一切人事定夺也必将追求通感天理的境界,将天人关系提升为天理与人心的关系,方为有度。而节日是否能合理体现“天人合一”的启示价值,也在于节日活动能否表现与流露出天理与人心的相契。

根据以上视角,南洋华人延续着清明传统,主要就表现在年年重复的家族扫墓,以及宗祠或同乡组织年年为祭祀与告慰先人而展开的集体扫墓或其他各种活动,使得大家从接受各种清明节日符号营造的氛围出发,感受到自己承载与流传的祖先文化的心灵联系,并因这种共同一致的感受,凝聚起群体间的文化认同。如果说,人类是通过语言文字在脑海中构造社会关系,并且将自己所处的环境与事物进行分别与归类,那么,节日符号是同时包括着语言文字以及非语言文字在起着作用;这众多节日符号,在特定的时空之内构成了“场”,让处在同样场景的人们对同一个“场”的整体符号体系产生共同认识、反应、感觉,唤起平日记忆里淡化或忘掉的社群认同感。从南洋华人过清明节,以及人们注重敬天法祖的祭祀活动,宗祠以及同乡、同业集体祭祀原乡与当地先人的仪式可以看出,活动以“春、禘、秋、尝”四祭的“春祭”名之,强调的显然是自身生命作为祖先文化历时性过程的载体,也强调生活在异地犹能共时性地同处节日氛围。这种依然传承着“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文化传统的群体态度,可视为域外重构中华认同的努力,乃至可以视为“天人合一”理念的域外重构。

在缺少二十四节气变化的热带地区,尤其是在与中国清明时节相同时间的阳历四月初,正是西南季候风和东北季候风交替的季节,日常都会发生阵雨和雷雨,影响大众生活作息,然而人们不受天气左右,仍旧自发地依照中华大地的传统去过节,这种对祖居地节日的执着精神,反映的正是节日作为文化礼仪的某些本质。此时,时空不再是构成节日存在的重要因素,而节日作为一再循环的特定日子,成为承载与输送文化意识的经络。面对这一现象,应更深入观察自古至今海外华人如何通过逢年过节的方式,继承祖先之“礼”,认知自己生存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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