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婚嫁、丧葬及祭祀风俗

春梅氏

湖南湘阴婚嫁、丧葬及祭祀风俗

一、婚礼

清末民初,湘阴形成先议婚、再订婚、后结婚。

议婚

由父母作主选择对象,请媒人穿梭说合,男方先将生辰年月交女方,叫“发八字”。将男“八字”置女家神案磬内,8日内家无灾祸疾病,遂将女“八字”、发回男家,如法将女“八字”置磬内,待7日,全家清吉平安,然后双方都请算命先生“合八字”。由卜者或菩萨认定:五行相生,属相相合,议婚便告完成。

订婚

议婚后,再由媒人牵线,男方备齐衣料、首饰、食物等礼品馈赠女家,书面邀请女方父母(父不在则以兄、叔代)和媒人,兼请亲友作陪,当场书写、交换红(男)绿(女)庚帖,叫作“包庚”,并设宴吃“订婚酒”。

结婚

湘阴叫“收亲”。订婚后,男方择吉日,以红纸写“请期礼书”向女方告知迎娶日期,且随礼书送鹅1只,酒1坛,这叫“报日(nie)”。女方同意,则书写“允吉登嘉”四字回交男方,以表示同意到期迎娶,男方遂将制备之新娘衣服衣料等物及龙风喜饼(1对)、绍兴饼(100个)、熟豆子(2斗)、鱼肉(各6斤),用成双条盒抬送女方家,叫“过礼”。女方受礼后,将龙凤饼切条和绍兴饼、豆子等分别送亲友,叫“送茶”。亲友受茶后,向新娘赠送奁资,叫“添箱”。婚前三天,女方将嫁奁和装郎鞋、帽,以成双条盒抬送至男家,并布置洞房,叫“铺房”。

迎亲前一日,男方备轿1乘,轿内置猪头1个、鱼肉若干、花酒1坛,用“缗钱”时,以绳串钱,环绕酒坛;用银元纸币时,则以红纸包裹“媒人钱”,去媒人家,名叫“启媒”。当晚,男方以媒妁夫妇居上座,请“陪媒酒”。与此同时,男方送酒席(或折款)给女方款待其亲友,叫“离娘席”。迎亲常在黎明或正午,先由媒人去女方促“发亲”。此时,媒人往往因日前启媒礼物未遂其欲,从中作梗,或托病不去,叫“媒人肚痛”。男方用“拜匣”(盛柬帖之盒子)装红绿庚帖往女方“催妆”3次,女方方许“发轿”;彩轿吹鼓手由男方发来,女家倒闭大门,索“开门包封”,始开门发亲。

新娘蒙红头帕上轿,轿门卜锁,到男家大门先行礼祀喜神,轿夫手托彩轿李洞房门口,新郎开轿锁,左右伴娘扶新娘出轿,与新郎并坐床边,吃“交杯茶”(又名“好顺茶”),茶由红枣、花生、桂子、糖汁调成,意谓“早生贵子”。房中龙凤喜烛齐燃,俗以此取“偕老”征候。

随彩轿而来,还有“高亲轿”(女方之母辈)、“上亲轿”(女方之平辈)。此日,延宾设宴,男女高亲分席居上座。男方之舅父或表兄依次入座作陪。主家“都管”领新婚夫妇鼓吹而出,每席双双叩首(民国为鞠躬)致谢。席散,行庙见礼,名“拜堂”。除拜天地、祖宗和夫妻对拜外,还要拜父母和戚友长辈,俗称“分大小”。每拜,受拜者必给赠品,叫“见面礼。;当晚,闹洞房,男女嬉闹,俗有“三天不分大小”之说。

新婚夫妻用茶盘抬茶向贺客轮翻敬茶,叫“吃抬茶”。贺客则常以诙谐祝吉之名赞茶;“三朝”,新娘进厨房试作:烹饪。女上亲住三晚返家,婚礼结束。此种复杂的婚礼在部分殷实户中盛行,然而广大劳动人民虽也有议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但其它礼节,因耗资颇巨则只能一切从简。

民国后期,婚礼有所改革。一般不凭媒妁,男女双方相识后建立了感情,再请介绍人及戚友举行订婚、结婚典礼。仪式也有所简约,有单独和集体两种。废跪拜、行鞠躬;废迷信、行文明;废彩轿彩服,改用步行披纱等。

彻底废除封建迷信制度,则是新中国颁布《婚姻法》之后,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对象,在法定年龄内双方自愿,即可到政府办理结婚登记。50~60年代,婚礼陪嫁,均称简朴。70年代后期,女方索彩礼数额渐增,先是二机一转(即收音机、缝纫机、手表,后又为电视机、收音机、 自行车)。80年代以来,城镇讲究彩色电视机、名牌自行车和冰箱。成为收亲者之沉重负担,有的因此债台高筑,致使喜事预伏不幸因素。

新中国成立后,清末民国的转房婚、童养媳、摇篮婚、指腹婚以及纳妾陋俗已基本革除,旧社会受歧视的寡妇再嫁和男人入赘受到《婚姻法》的保障。夫妻离异,坚持夫妻双方同意为根据的离婚制度。

二、丧葬

丧葬礼:丧葬旧礼,因贫富而有繁简。

病人弥留之际,家属到场送终。断气,即焚“串钱”(名“倒头钱”)和“轿夫力士”。继之,浴尸(俗以上身抹七下,下身抹八—卜),更寿衣(衣层奇数)、寿靴;女尸手持梳子手帕,男执笹扇、手帕,以亡人之女所制寿被覆盖;以“兜尸布”将尸抬下床,叫“下榻”。按男左女右惯例置于堂屋一侧。头枕三角灰包,靴系7根白线,立死者灵牌于脚尾,燃香烛、长明灯、敬茶饭如待生前。并向亲友“报丧”。

请人入殓,棺中填石膏或陈石灰, 叫“踩棺”,待亲人概视遗容后封棺,陈于中堂,朝夕哭奠。仪节多用朱子家礼。孝子择期“成服”,易常服为“凶服”(名“孝衫”),头顶篾箍孝帽、耳侧吊绵球,肩披麻布,腰系草绳,手执孝杖,脚履草鞋。

开吊:设置灵堂,请僧道(或“儒生”)招魂、祈福、告祖、“封斋”(即“道场”开始),吊客多馈以挽联祭幛等物,行跪拜礼。僧道引领孝家及吊客到本土地庙奠告,叫“发关”;其后,念经拜忏,常三、五、七日不等。入夜,邻里戚族相聚绕棺唱“归山好”等挽歌,通霄吹打,谓“闹丧”、“坐夜”。其间,有2人杂用韵语,即景对唱以角胜负者,名“唱夜歌”;安葬前先请地生择期相地、掘墓穴,名开“金井”;出枢之初,先祭龙杠(叫祭舆神)。“抬棺”、叫“抬重”,“抬重”者名叫“八大金刚”,绑扎棺材时,孝子领全家跪棺前。

“抬重”人数少则8人。多可64人。送葬仪式,以散发纸钱(“买路钱”)者导前,舁影、锣鼓、幡幛相随,富者以白布引柩,谓之“拖丧”。由女婿执“亚”字牌在前,亲友依次执绋而行。舁棺之后,为孝家匍匐而行。送葬者,城关至城门返回,至亲送至墓穴,入土叫“下市”。守服:人土3日内,每夜送以稻草结成之火把于墓侧,俗名“送烟包”。逢七烧包,七七而止,孝子守服至来年,春节,不出门拜年,门贴“守我堂前服,任他门外春”等蓝纸白字春联。

1949年后,丧葬不断改革,原来的“择期”、“相地”虽仍为部分人所因袭,但“念经拜忏”已不为人们所采用。

80年代以后,部分地区复活了此种陋俗,但内含已极少“超度”之义,其它丧眼巾“孝”字袖箍所代替;亲友吊唁以花圈为字;追悼会取代了“道场”。

1985年,县政府规定,推行火葬,国家工作人员照章办事,城镇居民中则尚未普及。

三、祭祀

清末至民初,湘阴公祭除春秋祭文、武庙外,还有祭祀黄陵庙、三闾寺、屈子祠、夏(原吉)忠靖公祠、易(太初)忠节公祠。另有不定时的祈雨、祈晴。禳灾和救护日月蚀,则延请僧道,设坛斋戒,诵经祈祷,名谓“打醮”。私祭有祠祭、家祭和庙祭3类。祠祭以冬至最为隆重,全族男子人宗祠会餐祭祖,每年一小祭,3年一大祭。

家祭则是于各户中堂立神龛,正中书写“天地君亲师位”。书写要求:“天”要大、“地”不离“土”要粗厚、“君”不开“口”、“师”要开“口”、“亲”不闭“目”、“位”不离“人”。祖先牌位和另塑之“财神”或“观音大士”,多合居一龛,并厨房立“九天命司神位”,均受家人晨昏叩首,香火终年不断;

庙祭:旧时,每岁新春,抬神像游乡,牌匾、香亭、龙布、鸾驾,前簇后拥,火铳锣鼓,动天震地。

抗日战争时,湘阴县城四度遭日机轰炸,武庙、洞庭庙、三闾寺已片瓦不存,文庙受到破坏,公祭活动终止。但东明观和城隍庙的香火,仍然不减当年。祖宗牌位和财神也还受人间香火。

1949年后,破除迷信,祭神活动已不公开存在,部分人祭祖仍沿用旧俗。每逢清明节,机关学校、人民团体组织干部群众、少年儿童前往烈士陵墓敬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的悼念活动,但城乡一般群众仍在清明和中元上坟祭奠、烧纸化箔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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