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民俗“廿五日头”
卑恋
农历腊月廿五日是莆田习俗公定的大日子,俗称“二十五日头”。
长辈常说廿五太阳大大,是“天官赐福”的好日子。“二十五日头”上半夜一过,虔诚的人们就开始叩头拜天地,祈求全家平平安安,事业兴旺发达。
在莆仙,“廿五日头”是一个有特别传说的日子,相传腊月廿四灶王爷带着万民的嘱托上天庭向玉皇大帝汇报凡间工作之后,次日就是玉皇大帝就下界巡游人间的日子,上天诸神在这一天会特别关注人间凡人的善恶之行,故此日忌吵架、骂人、讨债、与人发生争执等,每个人都要一团和气,趋利避害,期盼来年带来好运,今日也是发善心积公德的好日子。凡因种种原因向神明许愿的金钱、谷物,都要主动送到城隍庙或村里宫庙去。此日,在城隍庙举办“赈济施舍”,为穷人或乞丐等施舍钱米,俗叫“放米”,此举已经沿袭600多年。
城隍庙赈济的习俗要追溯到南宋末年,当时朝廷黑暗,蒙古军队长驱直入,大举南侵。兴化府腹背受敌,阔口玉湖人陈文龙时任兴化府知军的状元,他奋起抗敌,誓死坚守兴化府,最后不幸被俘,但他绝食反抗,为国殉节,被誉为“福建的岳飞”,与文天祥隆名并峙。陈文龙的叔叔陈瓒也倾尽家产,组织义军,指挥家丁,巷战杀敌,惨遭元兵车裂,以身殉国。
明代时,太祖皇帝为弘扬陈氏叔侄护国庇民的赤胆忠心,诏令褒封陈文龙为福州府城隍爷,陈瓒为兴化府城隍爷。城隍爷,最初并不是神,而是指城郊外的护城壕。古人最早信奉的护城沟渠神是“水庸神”,之后逐渐演变为城郊的守护神,即是城隍神。城隍是神鬼世界的一城之主。道教把城隍当做剪凶除恶,护国保邦之神,能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谷丰民足。
陈瓒信仰习俗以“扬善止恶”为核心,现已成为莆田一种特定习俗。每逢元宵佳节和陈瓒诞辰日,民众均要举行祭祀活动,成群列队到庙中摆设贡品,焚香礼拜,鼓乐喧天,鞭炮齐鸣,戏班演戏,娱神娱人,热闹非凡。兴化府城隍庙的信众人数颇丰,而灵验之处更是有口皆碑的!
洪武三年(1370),兴化府知府盖天麟在梅园东路兴建兴化府城隍庙,这是福建省目前保存得最完整的古城隍庙之一,2001年1月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11月,《陈瓒信仰习俗》被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为莆田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习俗活动主要由庙会、祭孤、赈济、调解等形式组成,其中赈济习俗为救助贫困的慈善活动,包含送米、钱、药等。
据一位老者说述,位于城隍庙东侧约30多米处,原有一座“二忠祠”大门坦,大门朝南,向庙前路。门楣肚板上书“二忠祠”三字,现走进大门坦见到的却是自南至北的几幢民宅,却见不到“二忠祠”原来建筑规模。更可惜的是“二忠祠”大门坦于2001年旧城改造时被拆毁。城隍庙西侧,原有一座陈氏“节孝祠”,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拆除,祠堂大门前外埕西边的一棵古榕,如今被圈进医院门诊大楼前埕东侧。
每年“廿五日头”兴化府城隍庙都会举行赈济活动,此时很多贫苦的人,甚至是外省的苦难人都会提前几天跟着乞讨者,千里迢迢来到城隍庙领取救济物资。一群“乞讨者”分坐庙门道路两侧,跟前放着一个碗,有的放了几个碗。这一天,他们在等着爱心人士把钱分发给困难户、外来务工贫困人员、残疾人、乞丐等。这些流浪者、残障人士、家庭困难的年迈老人、还有怀抱幼儿的妈妈,一些人甚至提前一天到庙口排队,等领完米,舍不得花钱坐车,走着很远的路回家……
走进庙门口,众多虔诚的信众正举着香对着神明陆续进行参拜,保佑着来年平平安安。再往庙里走,许多身着红马甲的义工正在忙碌着,他们把一袋袋大米垒叠得似“小山丘”,颇为壮观。有的在登记捐款,并给爱心人士回赠桔子。在堆积如山的大米上,挂着许多红纸条,登记着爱心人士捐米数量。据说,以前有些贫困户就是靠领取城隍庙的米和善款改善家中生活的,现在一家人赶上了新时代,过上了好日子,现不忘初心,每年仍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买米或拿钱捐赠到城隍庙里,去帮助其他人,这既是一种传承,更是一种知恩图报善举。
莆仙这种独有“廿五日头”赈济施舍壮举,彰显着爱国精神的主旨,以赈济救助慈善活动为内容,凝成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寓教于俗”鲜活生动的文化形式和广阔的文化艺术空间,承载于节日庙会中,何尝不是一件幸事?这是一种传统文化的积淀。我们不但要继承这种习俗,而且更要传承这种“一人有难众帮”传统做法,让她成为兴化大地上一张济世扶贫的新名片。(刘青华)
“廿五日头”,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是很讲究的。
1、不能讨债
老祖宗曰:廿五日头不可吵架、不可骂人、不可讨债、不可与人发生争执。总之,要一团和气,趋利避害。单位也好,家庭也罢,今日若闹的鸡飞狗跳,将会给来年带去霉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一天千万不能去讨债,否则钱没了,还会“找打”。
农历腊月十六“尾牙”过后,开店铺的各路财主开始“年关”讨钱。他们开出清单,上面写着“某某某何时赊过何财物”。收到“讨债单”后,讲信用的人一般会如数奉还,但个别碰到天灾人祸无力偿还的,债主会“网开一面”,大家还是讲人情的。腊月廿五不能讨债。谁要是在这一天讨钱,会被骂为富不仁、没良心。
旧时农民种田很苦,有句话叫“十年三收”,因为靠天吃饭,如果再碰到人祸如盗窃,农民很可能辛苦一年却颗粒无收。乡里“老大”看到这种情况,经多方协商,规定所有债主这一天不能讨债。农民们负债累累,只有在这一天能变卖粮食或家中物件,然后欢欢喜喜上街置办年货。
关于不能讨债的另外一个典故是,传说农历十二月二四是天仙送财的时辰,第二天二十五就不能去讨钱,这样要破人家一年的财路,所以渐渐演变为二五日头不讨薪,不讨债。
2、不喜摆宴
另外,在莆田乡下,“二十五日头”是不能摆喜宴的,无论是结婚还是过寿,都会避开这一天过。
3、做豆腐
民谚称:“腊月二十五,推磨做豆腐。”为何要“推磨做豆腐”呢?传说“灶王”上天汇报后,玉帝会下界查访,看各家各户是否如灶王所奏的那样,于是各家各户就“吃豆腐渣”以表示清苦,瞒过玉皇,逃避惩罚。因此,一些地方至今还有在除夕以前“吃豆腐渣”的风俗。传说归传说,实际上是古代生产力低下,没有那么多好吃的,只能吃豆腐渣,这也是先民勤俭节约美德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