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弃老”风俗(2)
主动是病
“弃老”的习俗确曾存在
如果说《斗鼠记》的类型故事是保存在口头文学中对于过去社会历史的一种记忆,那么,至今尚存的寄死窑遗址恰与口头传说相印证,有力地证实了“弃老”习俗的存在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
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研究所的专家认为,《斗鼠记》的故事在我国汉族地区迄今发现了十多种异文版本,它的广泛流传和寄死窑遗址的大量发现,说明“弃老”的野蛮习俗在中国古代确实流行过。它的存在是由古代极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原始社会的人们为求生存需作极艰苦的努力,维持自身生存才能保证族群延续,为此,人们往往“顾生不顾死”,不得不把丧失谋生能力的长者“弃老于野”,或送进“寄死窑”令其自毙。这当然是很残酷野蛮的习俗,但比起更早的野蛮时代的“食人之风”来,应当说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进步。而且,这种习俗在当时不仅不悖情理,在食物匮乏、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原始社会,“杀死非生产的成员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合乎道德的责任。”(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
弃老的主要原因
根据有关资料推断,造成弃老习俗的原因大概有三:在渔猎和采集时代,首先由于生产水平低下、食物缺乏是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没有剩余产品养活精疲力竭的老人;其次当时社会处于蒙昧状态,人类积累的知识经验很少,老人丧失向大自然索取现成食物的健康体魄后便成了集体的累赘;同时当时人类以氏族为单位,群居野外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供养老人的困难。“问题不在于野蛮人的心理,而在于他们的经济”。当时人们处于那种特殊条件下,并不把这种习俗作为残忍行为来看待。人类学调查资料表明,在原始部落的生存条件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老人借口衰老了,自己坚持要别人把他杀死”,“这时候死于亲近的人的手中,在他们看来是所有碰到的灾难中最小的灾难”。
但是各地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平衡,弃老的习俗在各地废除的时间也是不同的,而且某种社会习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一经形成,便有了相对稳定性,在赖以形成这种社会习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之后,它不会立即自动消亡,还会有某些代表人物出来以种种努力来维持这些陈规陋俗,须经过一场严重的斗争方能移风易俗。
“寄死窑”遗址还需进一步考证
刘守华先生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有了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的足够食物,人们产生了尊敬孝养父母的观念,驱弃老人便日益显出其野蛮残酷的性质了。同时,由于人类文明的发展,知识和经验逐渐汇集在老人身上,体力衰竭、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能以其丰富智慧和经验积累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于是出现了由“老人无用”的旧观念到“家有老,是个宝”的社会意识的转变。大量寄死窑后来被废弃而成为遗迹,便是社会习俗大变革的实证写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真实反映。
世界舆论指出,亚洲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敬老传统的地区”,在整个亚洲的大家庭中,有着“久负盛名的敬养老人的传统”。在我国,周朝就开始于每年秋分日祭拜“老人星”即寿星;春秋战国时期,老人的智慧在国家政治、军事斗争中大放异彩;汉代由国家出面,给年满70岁的老人赠“鸠杖”以祝其长寿。可见敬老风尚早已确立。但这种习俗并非从来如此,刘先生说,它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经过一场移风易俗的严重斗争才树立起来的。至于这种对待老人习俗的大转变发生在什么年代,学术界至今说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