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人的“吃桌”风俗

脱销的爱

闽南人的“吃桌”风俗

闽南人俗称设宴为“办桌”,赴宴为“吃桌”。

按闽南习俗,喜宴桌要摆设大厅中正堂。如是丧事桌则不能上厅堂,随便搭棚在门外空地。

桌是八仙桌,椅是连体长条凳,四边长凳套着四方桌,像一个“回”字。每桌宜坐八人、十人、十二人,忌单数,特别忌坐九人,因为闽南方言“九”和“狗”同音。排座位必须“论资排辈”,“天顶天公,地下母舅公”,左边靠北第一位是最大位,理应母舅端坐。每道菜上桌,即便饥肠辘辘,大家也要眼巴巴看着母舅先“动筷”,随后才是一阵“风卷残云”。

闽南人“吃桌”,一般宴席是十二道菜或者十六道菜。遇到会亲桌、女婿桌则要二十四道菜,俗称“二十四味”(八封、八炒、八汤),很有讲究。在闽南最忌上六道菜,传说六道菜是给临刑(死)之人“辞生”的,俗指“断头饭”。

“吃桌”上菜要一道一道来,顺序有着严格规定,但“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略有差异。泉州上鸡汤时,没人动筷子,因为要等主人用筷子把整鸡剔开,客人方可食用;安海第九道菜忌上动物内脏,避嫌“狗心狗肝”、“狗肠狗肚”等不雅之词:有些地方上鸽、鸡、鳗等“天上飞,地下爬”的菜时,客人会起位离座,因有“见鸡飞,见鳗爬”之说,这时主人的亲戚要陪着笑脸,一番礼请,劝其坐下。旧时最后一道菜通常是“包夹肉”,俗称“孝子包”,专让客人拿回孝敬父母的。现今有的改蒸整鱼,叫“有头有尾”。

“吃桌”时用筷子规矩很多,给吃相难看的客人设下许多限制。不“过山筷”——只吃靠自己最近的菜;不“乱筷”——在盘中挑肥拣瘦;不“盯筷”——手举筷子虎视眈眈;不“半路筷”——夹了食物又放下;不“惰筷”——放下筷子靠在菜盘边;不“泪筷”——夹起食物汤汁滴桌上;不“捡筷”——筷子掉地不能捡,找主人再要一双;不“指筷”——不能用筷子指人。

旧时“吃桌”喝酒时,主人家买一大坛子“地瓜烧”,有贵客来格外开恩,打开一两瓶好酒兑在里头,会喝酒的面前摆一大碗,主人亲自为客斟酒,“坛口对客人,只倒八分酒”,酒量好的客人可在宴席上尽显“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如今这一习俗有较大改革,通常用一次性塑料杯代替酒杯,酒的种类也由客人喜爱挑选。

“吃桌”时,有客人不慎打破碗碟、汤匙,或者把油渍、酒水洒在衣服上,这本是非常尴尬的事情,可主人有办法打圆场,嘴里说出的全是“落地开花”、“岁岁(碎碎)平安”、“天女散花”之类的吉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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