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民间情歌的对唱(4)

醉笙情

用布依语演唱的情歌也有上述特点,但所唱内容有很大差异。这在布依语情歌的典型形式“十二部对歌”里表现得尤为明突出。“十二部对歌”流行于望谟、册亨、罗甸等县,主要在结婚期间演唱,也有在建新房、除服时演唱的。唱者为主人家专请的男女歌手(各二人),或由男歌手主动邀请女歌手(客人)进行对唱。唱时,女方在里间(结婚期间在新房里),男方在火堂边或中堂,双方隔着墙壁对唱,不过现在多已改为同坐一屋对唱了。所演唱的十二部为:

(1)应邀;(2)问来处;(3)问姓名;(4)唱花果;(5)赞美;(6)送信物;(7)约会;(8)赴约;(9)久别; (10)闹婚;(11)告状;(12)逃婚、死变。

"十二部对歌”反映的是布依族青年男女在封建包办婚姻制度下,得不到婚姻自由,最后不得不双双殉情的悲剧。十二部中的各部都有一定的框架,对唱者不能离开这个框架,但可在此基础上添枝加叶。由于“十二部对歌”歌词浩繁,结构庞大,演唱时间长(常夸张地说要唱“三天三夜”或“七天七夜”),非歌手不能胜任。可以说,“十二部对歌”是布依语情歌的集大成。目前,这种长篇对歌的流传范围越来越狭窄,能唱全者越来越少。

通过对唱情歌,男女双方不仅显示了自己的才智,而且使青年人在互相接触中了解对方,为他们选择未来的配偶创造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布依族的情歌对唱并不限于未婚青年男女。即使结了婚,但夫妻尚未共同生活在一起(按:布依族有婚后女子不落夫家习俗),也可在不同场合与别的异性进行集体性的情歌对唱。这是民族习惯所允许的,不过他们只是把对唱作为一种娱乐方式而已,并非要在其中“另寻新欢”。

布依族历来有青年男女通过对歌自由社交、娱乐、择偶的“浪哨”习俗,这一习俗不仅使布依族情歌世世代代传承下来,而且促进了其内容的不断丰富和艺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离开了浪哨习俗,它将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各个时代的情歌都紧贴着当时的社会生活和婚姻制度,表现出了不同的风格特色。由于社会历史的发展,现代情歌与古代情歌相比,无论曲调、歌词,前者都充满了轻松、乐观的气氛。情歌作为布依族民间文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在特定的民俗环境里由集体创作、加工和传承。只要浪哨习俗尚未消失,布依族情歌依然充满着生命力并放射出具有时代特色的艺术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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