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民间“抢”俗(2)

朋鹏酱

抢乌豆

在潮汕大部分地区,男女结婚前要先择吉日良时对婚床进行安放,谓之“安床”。安床后一个别开生面的习俗就是“抢乌豆”,即邀请亲友的小孩子(男女都有,男孩居多)坐在新床上,男方家人将炒熟的乌豆连同硬币一起向床中撒去,让小孩抢夺。乌豆象征男丁,寄托着男家早得贵子的期望。

抢鸡肉

当元宵夜游神结束后,潮汕有些乡村(如揭阳南陇村)便开始进行“抢鸡肉”的活动。人们在路边田洋上搭起一个临时简易高台,由主祭人站于高台上把一只熟鸡向台前拥挤的人群抛去。台前的人们,尤其是年满18岁以上未婚或已婚未生子的青年便一齐上前哄抢,以求得妻、生子。抢到鸡肉者应立即撕下一小片肉后把余下的再向空中抛去,让别人去抢,千万不可多占,传说贪心者当年会大不吉利。这样便形成了抛鸡——接鸡——撕鸡——再抛鸡的热闹场面。如今,由于社会的进步,这种“抢鸡肉”活动已不再受青睐了。

抢花生

在饶平县樟溪镇龙潭埔村,每年正月初一的下午,在村楼寨广场上,人声喧哗,热闹非凡。男女老幼聚集于此,争先恐后地抢从灯棚上抛撒而下的花生粒。据说谁家抢的花生粒多,谁家当年就能添丁。于是一些已结婚还未得子的男子为得个好彩头,便奋不顾身地争抢起来。该乡灯棚下抢花生的历史已有几百年了,每年,有男孩出生的人家都要炒花生上灯棚顶撒花生,而且花生是生熟互掺,并按出生先后,先的坐灯棚头,慢的坐灯棚尾,大家依序散撒花生米。至今在该乡还流传着一首歌谣:“抢花生,熟掺青(潮语生的意思),年年生。”

抢石榴

在澄海区上华镇陇尾村,每逢农历正月十八,都要举办一年一度的抢石榴民俗活动。这一民俗活动的由来在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清朝年间,程洋岗有一对新婚夫妻,耳闻龙美之抢石榴得子颇为灵验,即托其斗门的挚友代为抢石榴。农历正月十八当天,其好友果真抢了一颗石榴,但由于天色已晚,只能次日再为其送去石榴。到了第二年,斗门抢石榴者得一子,而程洋岗的夫妻却生一女。自此,那些祈求新年平安添丁的善男信女就在农历正月十八游神的路线上摆桌子供奉神像,待神像游到桌子旁边,就上前摘取石榴或榕树枝叶,以求新年如意。村里村外来抢平安者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一项大众化的民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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