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民俗及节庆习俗
采冬
宜州古为“西瓯”、“骆越”地,生活着地方土著族群壮民族,创造并享受着壮民族习俗文化。唐宋以来,地方置州设府,大量的汉民族人口及中原文化的迁入,宜州成为桂西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尤其宋明清时期,便利的水陆交通促进了地方商贸经济的繁荣,各地商贾云集庆远、怀远、三岔三大商埠,一些游商、手艺工匠亦驻足德胜、龙头、北牙、北山、洛西等集市圩镇,县外各地、各民族节庆习俗亦随流寓宜域者涌流入宜州,融汇于宜州,形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宜州地方节庆习俗及其民俗活动。
新中国建立之后,社会变革,移风易俗,社风民俗日趋文明,域外习俗泊入宜州,地方节庆习俗内容更加多元,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一、年节习俗
宜州地方年节习俗,壮、汉及其他少数族多以农季习惯节日为庆,如正月十五、二月社、三月清明(三月三)、四月八、五月五、六月六、七月七(七月十四)、八月十五、九月重阳、十月朝(客家节)、十一月冬至、十二月三十晚(除夕)。虽每月一节,但却分轻重,民族有别。壮族重除夕、正月十五、三月三、清明、七月七、八月十五;汉族重除夕、元宵、清明、七月十四、八月十五、重阳、冬至。生活在龙头乡的水族有其水族年端节,北牙、福龙瑶族乡有其瑶王节。其中除夕至正月十五为宜州地方的过年。
过年除夕 俗称年三十晚。这天,各家各户将必须完成的家事做完,俗说“三十晚要做三十件事”,然后,张贴对联、门神,有些家庭在大堂屋(厅)贴诗词条幅、人物或山水图画(年画);下午,设香案、摆三牲果品祭祀祖先;诸事毕,家人到齐,开始菜肴丰盛的晚餐,为团圆饭;晚餐后开始“守岁”,待凌晨雄鸡打鸣,千家万户鸣放鞭炮迎春接福。
正月初一至十五是过年休闲、相互拜年、走亲访友、约伴到歌圩唱山歌的时间。正月初一,各家早晨吃水圆(汤圆);是日禁忌不吉利话语,不准扫地,忌扫财出门,不动刀具,忌引刑狱之灾,不倒残茶废水,忌倒掉食禄;人们服饰讲究,小孩必穿新衣服、头戴新帽、脚穿新鞋;自家小孩(儿、孙)给老人拜年,老人给儿、孙利市红包。年初二,出嫁了的女儿带姑爷、外甥回家拜年,女儿姑爷回家拜年要“打包”(包鲜猪肉或腊肉、豆腐圆),有叔伯、堂兄弟的也要送一份“打包”,家族中兄弟开始轮流请本族兄弟、姑爷吃饭(每家一餐),各家大人分别给其他家的小孩发利市红包钱。初二开始,县城街道有龙狮拜年,城乡居民可以走亲访友、赶歌圩唱山歌。
正月十五闹元宵。庆远、怀远、三岔几大商埠街上白天有舞龙、舞狮、台阁、顶马、牌灯等游街庆节,晚上有狮子抢青活动。庆远城闹元宵有“东门的狮子南街的炮,北门的牌灯西门的龙”之美谈,即城东(今文昌社区)舞的广东狮子(俗称南狮,两人表演)技艺高超,而南大街多为富绅巨贾府第,龙、狮子队拜年时燃放烟花炮竹持续时长久且炮竹又特别厉害,居住北门街的居民善于制作牌灯,牌灯表演精彩异常,西街人善舞长龙,双龙戏珠,瑞气氤氲,尽显吉祥。千年商埠古镇怀远,其闹元宵习俗又甚庆远。
舞龙习俗为舞海龙,龙身一般9节(9米),最长21节(21米),长龙出游前先到三角嘴大码头(龙江与中州河交汇处码头)“开光”(把蒙罩龙睛的红绸布揭开),龙出游时,有纸扎的青鱼、鲤鱼、鳜鱼及虾、蟹、螺丝等水族兵将陪同,锣鼓喧天;怀远舞狮子亦是广东大狮,由两人舞动表演,狮队出游时,鼓乐齐鸣,有武术队和拳师相随,纸壳面具的“猴子”和笑口常开的“罗汉”亦伴随左右;台阁、顶马、打钱牌更是怀远元宵活动奇葩,台阁是用男女儿童装扮戏剧人物分别坐在装饰华丽、布置鲜艳纸花鸟虫的敞门轿子上,由4人抬或8人抬,顶马是装扮戏剧人物的儿童骑在靓马上,台阁顶马出游都有锣鼓及吹奏陪同,打钱牌是用竹竿中间串铜钱吊排须,以竹竿分别拍打虎口、手腕、手臂、肩、背处时铜钱撞击作响,步伐分走、跳、跑,由哨子统一指挥动作,响声一致。龙头、清潭、洛西等乡间亦有舞龙、舞大狮、小狮(俗称猫狮)庆节,而洛西镇的岭脚、九龙、村尾、桥头等村屯的客家人,正月十五晚舞草把龙游村串户拜年祈福活动尤其精彩。
1958年“大跃进”至“文化大革命”期间,春节的舞龙、舞狮拜年、台阁顶马出游、“恭喜发财”的吉语以及群众唱山歌,都被当作“四旧”和“资产阶级”给予抵制和批判,直至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才得以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