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记忆 伪满州国遗址(2)

一抹淡笑

伪满文教部,位于新京至圣大路502号(今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与同志街交汇处西南角,自由大路10号)。1938年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坐南朝北,为凹形二层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无其它附属建筑。伪满文教部,现为东北师大附属小学楼。

伪满洲国成立时,先在行政部内设文教司。1932年7月15日,以文教司为基础成立文教部。办公地址先在原吉林陆军医院(今西四马路),后迁到国都建设局(今人民广场市委旧址)。伪满文教部方针:仿照日寇的天皇制教育,伪满是以伪皇帝制教育。聘请日本神学专家小野正康为教学司长。设立文教审议会,审议文教方针,以取人民的信用。并以国本奠定诏书“我国建立、以逮今兹、皆赖天照大神之神庥,天皇陛下之保佑,……培国本于惟神之道,振国纲于忠孝之教。”为根本的惟神之道为文教方针。

伪满司法部旧址,位于顺天大街(今新民大街828号),于1936年竣工。建筑面积16378平方米。建筑正中建有塔楼,塔楼为三层,塔楼底层为拱型窗,二、三层为条窗,塔顶、屋顶及檐部均以宝蓝色玻璃瓦装饰,是伪满官厅建筑中最具日本风格的建筑。

1932年伪满洲国司法部成立初期,与监察部都在西三道街的旧华俄道胜银行(今民康路蓓蕾宫附近)楼内办公,同年迁至五马路旧被服厂处,大同广场第二厅舍(今市公安局)建成后,又与外交部合用办公,1936年迁至顺天大街新址。

1945年东北光复后,伪满司法部大楼被国民党军队占用。1948年长春解放后,被解放军的军医大学(今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接收,并作为校部楼。现由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校部使用,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伪满交通部位于长春市新民大街7号,当年它管理东北境内的公路、内河航运及邮政。该建筑始建于1937年,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楼为四层,两翼为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297平方米。在坡屋顶边缘雕有花纹,四条突出墙面的装饰柱。整个建筑用浅褐色寸条瓷砖贴面,用深红色琉璃瓦铺顶。1948年长春解放后,由解放军军医大学(今白求恩医科大学预防医学院)接管使用。 1994年设为长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伪满经济部位于今长春市人民大街(人民广场),原址为伪新京市大同大街(大同广场)。 伪满长春落入日本人手中,并以此为基础于1932年3月设立伪满财政部,1937年改称伪满经济部,现为原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院。

伪满兴农部,位于新京至圣大路602号(今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与牡丹街交汇处东南角,自由大路8号)。1937年建成,为伪满政府建设的第十一厅舍。钢筋混凝土结构,坐南朝北,为硬山顶两层建筑,建筑面积9871平方米,平面呈“弓”字形。现为东北师大附属中学。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后,为急于在东北建立以工矿业为中心的军事工业体系和最大限度地掠夺东北的农产品,开始实施《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为了推行《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将伪满实业部改为伪满产业部。伪满产业部负责掌理有关开发农业、林业、畜产、水产、矿业、工业、农垦移民及其他的资源利用等事项。

伪满综合法衙建在当时的至圣大路(今自由大路)西端,顺天大街(即今日的新民大街)南端,是伪政权办公建筑的最南一座。于1932年开始,历时四年,1936年竣工。占地面积10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表采用圆角曲线对称布局,呈现弓箭的弓形,正中塔式楼顶,设计独特。

综合法衙内驻有伪满洲国最高检察厅、最高法院,伪满新京特别市高等检察厅、最高法院。综合法衙是伪满洲国最高司法机构,是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满殖民政权统治、镇压东北人民的主要工具之一。楼内设有刑讯室设有多种刑具,地下室专门用来关押抗日爱国志士,爱国志士被惨杀后,用绞人机绞成肉泥冲入南湖,毁灭证据。

伪满期间,日伪先后发布《治安警察法》、《治安维持法》,以及后来发布的《时局特别刑法》,对所谓可能“变革国体”、“从事可能有损建国神庙及帝室尊严事情”的团体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予以惩罚,尺度拓展到处死。1944年6月,濒临灭亡的日伪统治者又构织“反帝室罪”、“内乱罪”、“被判罪”、“危害国家罪”各种罪名,并授予军警特权,可以思想犯、国事犯、经济犯、嫌疑犯等,任意抓捕无辜民众,残酷镇压人民反抗。甚至发现中国人吃大米,就立刻定为经济犯抓入监牢。

1948长春解放后,伪满“综合法衙”这座外形独特的建筑物,终于回到了人民手中,经修缮改造后,由长春空军四六一医院使用至今,1984年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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