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正月初一民俗 瑞金龙船会(3)
从灵子
瑞金龙船会民俗的重头戏乃是“接大神”。大神者,杨泗将军、萧老官人、康元帅之类也。新年即将来临之际,瑞金客家多结合自己的生辰八字、流年运程,请巫者、道人测算自家“迎神像”的黄道吉日。“大神”神像自然最迟得于年三十日前买好,并“请”回家中,以便新正之日“接大神”。是日,瑞金城内大街小巷到处鼓乐喧天,彩旗飘扬,“龙船”所到之处家家户户燃放爆竹,将“神像”挂到“龙船”的桅杆上去。
接下来便是喜庆、欢乐的亲友宴饮。“龙船”将“大神”接走后,人们便“招集邻友,酣饮高歌达旦。次日更至一家,亦如之。”
“龙船会”的世俗意义在于祈求丰年, 或在于驱除瘟疫、疾病、凶灾等,在赛会娱神的同时“酣饮高歌”,达到娱人的目的。
“龙船会”的夜晚,到处有傩戏、灯彩的表演,这是瑞金客家年初一的又一个欢乐时光。据清道光《瑞金县志》载:元旦夜傩以逐疫,以船只扮龙头、龙尾,中间杂扮故事。这种节庆民俗随着傩文化的衰退,于民国时期开始演变成为了船灯灯彩,即瑞金“龙船灯”、“船灯”。本质上,由“龙船会”演变为“龙船灯”是民间宗教的世俗化,是客家人本精神超越鬼神至上思想的具体表现。
整个“龙船会”民俗活动从年初一开始,直到正月十五“作纸船赴水滨烧之”乃告结束。
在赣南客家地区,类似于瑞金“龙船会”习俗的民间岁时活动也多有史料记载。如清同治十一年《南康县志》载曰:
上元,前数日,悬灯为乐。或用竹丝织为龙,分五节,曰“龙灯”,张以为戏。又,劈竹为船,糊以五彩,内设仪仗甚整,男妇望辄罗拜,尊之曰“大神”。至上元后一日晌午,一人提剑,数人鸣金随之,踉跄叱咤,如有所追逐者,沿门收取春帖、香梗、烛烬之属委其船,鼓吹送野焚之,曰“禳灾”。
又如清光绪二十一年《崇义县志》载曰:“上元前后张灯,元夕尤甚。剪纸为龙船送至水滨,先于陆路和棹歌以禳灾,乡市皆然。”
上述南康、崇义地区的“龙船”民俗与瑞金“龙船会”相比较,其驱邪、禳灾的功利是相同的,“龙船”的制作也大致相同。但瑞金客家的“龙船会”已经将傩文化因素最大限度地消解了,从而以世俗的形式同样达到除凶纳吉的目的。瑞金“龙船会”有明显的狂欢色彩,而南康、崇义一带客家的“龙船”活动则巫傩的成分多于世俗的成分。
赣西地区之万安县、吉安县虽然均非纯客县,但其客家人口均占有40%以上。上述两地清代、民国地方志也都有类似瑞金客家“龙船会”的民俗记载,其中清道光四年《万安县志》记载最为详尽,现录入如下:
元旦至望日,谓之元宵。悬所画神舟,日间祀以牲醴,曰“叩神”;夜间群执歌本曼声唱之,曰“唱船”;持桡执旗回旋走,曰“划船”;每次加吉祥语,曰“赞船”;金鼓爆竹之声不绝于耳,既乃饮而罢。百嘉、窑头两市,自十三日起有所谓“装船”,穿袍靴,戴神头面游行各庙,划船三次,极热闹;而尤莫盛于城内之儿郎灯,每一神护灯,鼓吹者辄数十人。百嘉则有男船、女船之分,装女船者不载头面,扮以杂戏,观者若狂。……少年扮灯者,或擎而为龙,或跨而为马,每到一村,先至神舟所,曰“参神”。罢之日,绕村一周,然后焚灯卸装,曰“收摄”。其神舟则于十六日送之,是夜以静寂为吉兆。
又民国二十四年《吉安县志》载曰:“(元宵)比户便氓,则唯有悬彩画纸船,号‘大神”。昼则扬旗挝鼓舁(音yú,抬、扛)以游,夜则事以香花、烛爆,唱禳灾集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