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清明扫墓习俗
壬戌
清明扫墓活动,古已有之。旨在缅怀先人,不忘祖恩,且有激励后人继承祖先未竟事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意义,故沿袭至今。
清明扫墓,嘉禾叫“挂清”,又叫“挂纸”。挂清在清明前十天开始。按房头聚族上坟扫墓,先扫始祖共祖。数村同宗者,每三年一届连族集上坟,谓之“挂大清”。挂大清按人头出钱,碓糯米糍粑,在老祖宗坟前烧香叩拜,放鞭炮或三眼炮,聚吃清明酒。
明清时期“秀才”以上,民国年间中小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早晨参加“祭祖”仪式,多分一份“功名糍粑”。上坟挂清者皆为男丁,墓碑列名亦为逝者的男性后代。嫁出的闺女清明期间买一方肉和香烛钱纸回娘家,但只可在家先祖神龛前祭奠。其次祭扫曾祖父、祖父乃至父母坟墓,曰“挂家清”,男妇大小皆上坟。到了墓地,先着手铲除坟上的杂草,在坟的四周修排水沟,并在墓上培土修整,然后祭者将鸡、肉、鱼“三牲”及酒等祭品放置坟前,焚香秉烛,烧化钱纸,按辈分大小于坟前下跪唱喏,三拜伏地,祷告虔诚,以示对先祖的深切怀念,祭礼甚隆的,还写悼词肃然念之,以寄哀思,念罢将酒逐杯洒于墓前。最后,鸣放鞭炮,折松、竹等不落叶枝条扎上钱纸,插于坟顶,称“插清棒”。祭毕,在最后一冢墓地分清明糍粑。附近外姓的童妇,碰上分糍粑时,也有上坟讨清明糍粑的习惯。扫墓回家后,男丁聚饮,谓之“吃清明”。民间还有“新坟不过社”之禁忌,即为新坟扫墓、立碑,均不得超过春社。
旧社会的清明扫墓习俗,带有浓厚的封建宗族色彩和男尊女卑的观念,且等级鲜明,族长或有“功名”者,远道挂清骑马坐轿,平民百姓步行走路,还充当轿夫。清明挂扫,往往众争墓界,坟山纠纷、宗族械斗迭起。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对清明扫墓旧俗作了重大改革,联宗祭祖挂清之习渐废,扫墓仅及父、祖之坟,扫墓者亦不再限于男丁,出嫁之女,也可回娘家上坟祭扫先人坟墓。按房头喝清明酒亦随之废止,改为分家吃清明酒了。
近年来,插“清棒”习俗也逐步改插纸花,对保护山林大有益处。为缅怀先烈,县政府每年清明时节都要组织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至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献花致哀,以表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