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婚禁忌
庆玲酱
离婚禁忌
旧时无婚姻法,俗以礼(理)为法,关于离婚之礼,古有七出、三不去的说法。据《中国礼俗学纲要》记载:“《大戴礼记·本命篇》有七出,(1)不顺父母;(2)无子;(3)淫;(4)妒;(5)有恶疾;(6)多言;(7)窃盗。复有三不去,(1)有所取无所归,(2)与更三年丧,(3)前贫贱,后富贵。”
在夫权社会中,这“七出”完全是男性主掌着婚姻离合大权。至于“三不去”的说法,几乎是有名无实。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都忌讳婚姻破败,夫妻分离。认为夫妻白头到老,终身相伴是幸福、美满的姻缘。如果中途离异,便觉得丢人,是很羞耻的事。这一点在于女子尤其重要。旧时,离婚完全取决于男子的好恶。离婚叫做“休妻”,正说明旧时女子社会地位的低下。所以,“七出”实际上成为女子婚后一切行为中的禁条,要处处小心,避免犯忌讳。旧时维吾尔族的离婚,只要男子一怒之下说一句“塔拉克”(意为休妻)就等于宣布离婚,夫妇俩就不能呆在一起了。如果要恢复夫妇关系,必须请宣礼员或诵经人诵经。如果男方说了三遍“塔拉克”,就能能再复婚了。
女子离婚后不仅要受到父母的严厉指责,在社会上也要受歧视,远亲近邻也忌讳离了婚的妇女进院门屋门。台湾也忌离婚,忌在家中写休书。写离婚书多在废宅荒寺。俗谚说“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达斡尔族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也要举行离婚的仪式。仪式由娘家主持,男人俯伏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口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经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以这样的方式来禳解离婚带来的不幸。
再婚禁忌
中国婚俗,旧时允许男子再娶,但禁忌妇女再嫁。所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男人再娶,一般是以无子嗣为由。如有子,则纳妾亦遭人非议。《中国礼俗学纲要》曾说:“有子纳妾,人多非刺,谓非齐家之道。”然旧时往往仍有嫌其妇年老、貌丑而娶妾者。男子再娶,俗忌得新忘故,谓之“负心郎”。赫哲族男子忌娶被休弃(离婚)的女人,谓之“不找活人妻”。维吾尔族,女子改嫁,必须要经过三个月零十天或六个月零十天的“侍候期”。离婚时,如果男子说的是“塔拉克”,侍候期为三个月零十天;如果男子说的是“乌其塔拉克”,侍候期为六个月零十天。离婚时,女方如果怀了孕,就须等生下孩子四十天后才能改嫁。所生子女,仍归原夫。
中国大多数民族忌娶寡妇。亡夫为寡。俗以为其夫之魂魄常随妇身,有娶之者,必受其祟。又以为娶寡妇,到阴间将要与原夫争夺其身。所以娶寡妇是民间一大忌讳。若男子丧妻续弦,则不忌寡妇,以为条件对等,命运相同。汉族忌讳娶近亲孀妇,恐有乱伦之嫌。苗族、门巴族、景颇族等许多民族中旧有“转房制”,不避近亲遗孀,常常是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娶其弟媳。门巴族同父母兄弟和从兄弟之间都可以转房,但必须征得女方的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两年才转。不同辈分之间,禁忌不一。
寡妇改嫁,古称“再醮”,意思是再举行一次酒宴,并无禁止之意。历史上寡妇改嫁的事例也很多,不论宫廷还是民间,都是允许寡妇改嫁的。据说隋文帝时,曾立禁,命九品以上妻妾不得再醮。事实上,官民皆不受此约制,直至北宋,犹是如此。只是程、朱理学之后,民间始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忌讳。“从一而终”、“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女不嫁二夫男”、“好马不鞴二鞍,烈女不嫁二男”的思想逐渐得到强化,遂以为寡妇改嫁为大逆不道。因而在寡妇改嫁时,便有许多禁忌,并在风俗习惯方面明显地区别于正常的婚姻嫁娶。
江西、河南一带,俗耻再醮,有寡妇嫁,必走偏门、后门或墙壁上凿洞钻出,不能走正门、大门,嫁时还要在夜晚,不能用鼓乐。假如被人看见,人们便以为是不祥之兆,有的还要唾骂几声,以为破解。
鄂伦春人的习俗,寡妇如有儿子,一般不能改嫁。如要再嫁,须把儿子养大才行。如娘家愿让寡妇改嫁,原夫家不同意,娘家就要“抢婚”。只要抢出“仙人柱”(鄂伦春语和鄂温克语的音泽,意即“遮阳光的住所”,中国北方狩猎民族的一种游动性帐幕),男家就无权强留女方了。
朝鲜族也忌寡妇再嫁,认为改嫁不贞节,改嫁者往往受到歧视。
山东汉族娶再醮妇仪式极简,无鼓吹,不亲迎。迎亲用车不用轿,俗称“拉后婚”。
台湾民间寡妇改嫁,也忌像初婚那样从娘家坐轿,必须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轿,有的寡妇还要在上轿的地方,丢下一件自己平日所穿的衣服,然后才敢放心上轿。如果不这样做,前夫的灵魂就会跟随寡妇来到新夫家,是不祥之兆。寡妇先走段路的用意就是让前夫的灵魂发生错觉,误认为他的妻子是到某地办事去。当她在途中上了花轿后,前夫的灵魂再想要跟去也就无法找到她了。丢下旧衣,也是为让前夫的灵魂认不出自己。
桂中一带的壮族,把蜜月里死了男人的,称为“鸳鸯寡”;男人不是因病而死的,称为“断桥寡”。由于情况不同,各种寡妇改嫁的习俗也就不同。“伞下寡”改嫁,出门忌梳妆打扮,半侂里一个人从后门悄悄走出,半道上,还要有人朝她走来的方打枪,吆喝:“不准他跟来,打死他,打死他!”意为赶跑原夫的灵魂。然后,像押解犯人一样,把她押送进新夫家门。
“鸳鸯寡”改嫁,先要半夜三更来到深山野林的小草棚中,躲避原夫七七四十九天,然后才能去新夫家生活。
“断桥寡”再嫁,要先到野外呆三个晚上,每晚都要搂抱大树多次,意思是让她“克树”,不再“克人”。被“断桥寡”搂抱过的大树,人们忌砍伐使用。
河南沁阳一带,旧时汉族娶孀妇,都在傍晚或夜间。孀妇坐的是没顶轿,周围没有围布。还有的坐大椅或反坐方桌。上轿(椅、桌)均在村外的十字路口。不用鼓乐,不放鞭炮。下轿(椅、旧)时,双手端一斗粮食,转椿树,或者转碾道、转磨道。用这种办法使前夫的灵魂不再跟来捣乱,寡妇改嫁后,禁忌再到原夫家去,俗谚有“寡妇回房,家败人亡。”
赫哲族寡妇改嫁不受歧视,只要给前夫脱了孝服,就可改嫁。喜车喜船,不扎彩棚,仪式简略。到男家去的途中如遇着大树,要抱住停上一会儿。说是可以免除灾难,不“妨”丈夫,过好后半生。
锡伯族寡妇要为亲夫守孝三年,三年之内禁忌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