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民间习俗禁忌
半梅氏
衣服忌反穿,因为反穿是家中有丧事的表示。
居室置床,不能“担梁”,认为是不祥之兆。万一担梁,应在神藤顶(即床顶),放一扁担顶替之。
灶位以坐东向西为宜,即所谓“坐东向西,富得无人知”;忌坐西向东或坐南向北,有所谓“坐西向东食空空”,“坐南向北食空壳”之讳。
忌梦落齿。齿的正常长落与岁寿有关,故以无端落齿为折寿之兆。梦落齿忌有折寿。故必以“金纸”(用以敬祀、祭祀的迷信品)书“昨夜梦落齿,今朝必有喜,东方来送柴,西方来送米,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等字句贴于厕所墙上去邪,以示梦凶化吉。
不喜欢“四”,因泉州方言“四”与“死”音相谐。在船上,碗只能叠3块,忌叠4块。
忌“八”。宣扬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白虎道》有7岁为阳、8岁为阴之说。泉州民间有“七成八败”之说。如早产儿7个月可养活,8个月即养不活。男女婚配的岁数相差7岁可成,差8岁为不宜。7岁上学儿童必能上进,而8岁则反之。今儿童入学亦多在7周岁,并大量信守“七成八败”之迷信。今人认为“八”,意“发”,选号码,喜选“八”字,希望发财致富。
忌“九”,俗称为“歹九”。人岁数逢9岁的诞辰,均称为十。如59岁,做60岁。今人喜用“九”,意在长久。有忌9月娶亲,泉州方言中“九”与“狗”音相谐,俗谚有“九月狗头重,不是死‘某’,就是死匡”。
命名忌。限于“命相八字”,不得以相克之字命名,避与祖先之名同字或同音。意在以免不测或表示崇敬。
妇女“月内”或经期忌入庙。妇女“月内”或月经来潮时,视为“不洁”,忌入佛庙或神庙烧香。
门槛忌。过去认为门槛为神所凭依,故忌坐、踏或站立其上。忌用刀砍物其上,否则以为招致灾异。
忌朝外扫地。扫地时,忌从里朝外挥帚。以为此举会扫财气出门,招致蚀财等祸事。店铺及一般家庭均守此忌。
忌指星、月。以为星月是有意志的神,能降福祸于人,不可随意以手指之。若有冒犯,会“割其耳”或有不测。
忌屋内吹口哨。在室内忌吹口哨,夜间尤忌。以为口哨吹响能唤鬼入室。
张挂蚊帐时忌说话,否则会招引蚊子入帐,日后帐内多蚊虫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