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婚姻习俗(3)
初珍氏
结婚时,阿訇给新郎新娘念“尼卡哈”,此时必须有两位穆斯林证婚,阿訇宣读《古兰经》有关片段,然后问新郎:“你愿意娶她为妻吗?”新郎如愿意则马上表态。然后问新娘:“你愿意嫁给他吗?”新娘如表示愿意,阿訇就宣布,从此你们正式结为夫妻,并告新郎新娘要互敬互爱,白头到老。
第六,《古兰经》主张一夫一妻制,并不提倡多妻,但在特殊情况下,规定最多可娶四妻。《古兰经》中说:
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4:3)
根据《古兰经》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穆斯林中的官商、富有者,也有娶两三个妻子的,但最多不超过四个。大多数穆斯林群众还都是娶一个妻子。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群众在内,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
第七,《古兰经》严禁私通,坚决反对同夫妇以外的人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认为这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古兰经》指出:
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17:32)
同时,《古兰经》对奸夫淫妇如何处置也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淫妇和奸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你们不要为怜悯他俩而减免真主的刑罚……(24:2)
还强调了信主、顺主、畏主的人不能娶或嫁他(她)们:
奸夫只得娶淫妇,或娶多神教徒;淫妇只得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信道者不得娶她。(24:3)
《古兰经》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是惩罚奸夫和淫妇,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但《古兰经》也很注意区别谣传和闲言碎语,注重证据,防止冤枉好人。《古兰经》指出:
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当在你们的男人中寻求四个人作见证……(4:15)
为了保护妇女,提高妇女的地位,防止有人故意陷害妇女,《古兰经》特作了如下规定:
凡告发贞节的妇女,而不能举出四个男子为见证者,你们应当把每个人打八十鞭,并且永远不可接受他们的见证。这等人是罪人。(24:4)
由此可见,《古兰经》对穆斯林婚姻当中的不正当、不道德行为,既痛恨,又慎重,注重事实,且论述详细,使穆斯林有章可循,违者必究。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