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排瑶婚俗
笑曼
八排瑶婚俗,流传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南是全国乃至世界唯一的排瑶聚居地,是一块充满神奇色彩的瑶族聚居地。排瑶没有自己的文字,却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尤其是婚俗最具特色。排瑶婚俗分订婚、认亲、择日、举行婚礼(没有新郎的婚礼)、回门五个过程。
1、求婚
排瑶男女求婚,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父母包办,"订小亲",俗称童婚;一种是自由恋爱,俗称"讴莎腰"。
"订小亲"即男孩子长到3—4岁后,父母就为他们物色相当年龄的女孩子,通过叔伯等亲戚做媒,到女方家求婚。女方如同意,收下男家送来的鸡、猪肉、酒等礼物,算订正婚约。孩子长大后,任何一方身体有缺陷或劳动、人品不好,都可以提出解除婚约,这种形式多见于南岗、三排、油岭一带,其它排多是13、14岁才订婚约。如今,小孩订婚已是极少数现象。
"讴莎腰"是瑶语,"讴"意为唱,"莎腰"指未婚姑娘,意思是以唱歌向姑娘求婚。
"讴莎腰"充满浪漫色彩,姑娘一般在15—16岁就准备"嫁妆柴",勤劳的姑娘有的几堆几堆整整齐齐的"嫁妆柴",并在家门准备了很多火把柴。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后,白天干活,利用晚上空余时间到该姑娘卧室窗前,把自己的家门、身世、以及对姑娘的爱意,通过唱歌向姑娘倾述。姑娘无意也丢出一把火把柴,意思请到别家姑娘那里唱,男青年会知趣走开,如果姑娘对窗外的求婚者有好感,便会在屋内与其对唱、谈情、递茶、互传递信物;也有的姑娘虽对求婚者无意,也以歌应对,劝其另觅芳草。此外,"讴莎腰"也可在白天外出劳动或"耍歌堂"等节日活动时进行。
"讴莎腰"的习俗由来已久。清代《八排风土记》中载:"少年男女唱歌三坳,共歌男炫以富,女夸其巧。相悦订婚,宿于荒野"。可以看出,以歌为媒男女结合之俗早已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