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的“三过年”
以丹君
湘、鄂、川、黔边界土家族的一些地方,每年要过三次年: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过赶年”;农历六月二十五过“六月年”;十月初一过“十月年”。
汉族以及一些有关民族过大年(简称“过年”,即春节)都在腊月三十(或二十九)。土家族人提前一天赶着过年,故称“过赶年”。土家族人为什么要过赶年呢?在湘、鄂、川、黔边界民间流行着四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说为了抵御外国的侵略。传说明嘉靖年间倭寇(日本)入侵中国,永顺土司工彭翼南奉命出征,他率领士兵三千,提前一日过了年奔赴前线,大败倭寇,立了“东南战功第一”。为了纪念这次征战胜利,同时,也为表达广大民众对抗倭将士的深切怀念,永顺县土家族人就定在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过年,这种“过赶年”的习俗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的历史。另一种说法是,为了打败异族的骚扰。缘于民族战争频繁,土家族民众常常不能安全过年。于是,本民族头领便施巧计,出奇制胜。头领让民众提前一天过年,尔后,率领将士猝然出击,敌人过年大吃酒肉,毫无戒备,被土家族人打得落花流水,仓皇撤离。还有一种说法,土家族人祖先贫困,给财主当长工,穷得无法过年,不能合家团圆,只好提前一天“团年”。另外也有说,四川西阳、秀山一带的士家族人分别在农历三月三、四月十七过年,是因为明代万历年间土家族人奉命出征,班师回朝的日期不一致,所以过年的时间也就不一样。
从以上四种不同的说法(传说)中,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的东西,那就是:不论是外国的侵略、异族的骚扰或者地主的盘剥、掠夺,土家族人从来就是英勇无畏,同仇敌汽,并且足智多谋,以奇制胜,这是一个英勇的民族,豪爽的民族。
“过赶年”的晚上,寨上烧起冲天大火,调年旗高高飘扬,男男女女围着旺火跳摆手舞,唱调年歌,舞“毛古斯”。这种“过赶年”的爽快朴野、红火亢奋,别有一番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