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的“三过年”(2)
以丹君
土家族人豪爽、痛快的民族气质的形成与发展,与其历史进程中曾经饱经患难、备受欺压,几度被迫举族(氏族或部族)迁徒却能泰然处之的史实分不开。因而,同其先辈楚民族(或巴人,“南蛮”)一样,养成了念祖、怀旧、齐心、尚武的强烈民族精神,这在土家族过“六月年”和“十月年”的风俗与传说里鲜明地体现出来。
民间传说中说,古代土家族人原住江西一带,因不堪忍受官府、财主的掠夺、欺压,避免被斩尽杀绝的灾难,他们约定在农历四月初八开始准备,然后悄然离开,经过洞庭湖,溯沉江而上,到达武海派点心合时令陵山区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这里有大树可盖吊脚楼,有清泉可酝“苞谷烧”(家制白酒),能够安居乐业,值得欢庆一番。于是,新落居的土家族民众就决定先过一次年:宰牛,祀神,“摆手”,唱歌。这一天是农历六月二十五,就叫“六月年”。
经过几个月的辛勤劳作,新垦的土地肥沃,五谷颗粒粗壮,六畜见风长膘,土家族人迎来了新的家园的第一个丰收的秋天。这样,他们又在农历十月初一再过一个“十月年”(这也与他们的祖先——楚人以十月为岁首的“十月年”自然有关)。家家蒸“苞谷烧”,寨寨杀大肥猪,人们纷纷串寨,登门拜年,相互表达美好的祝愿。